比依股份: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2-20 22:4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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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215      证券简称:比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6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
监事 3 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会议的
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
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
关规定,公司拟定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方案。
监事会逐项审议并同意公司本次发行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进行,公司将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审核,并完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
监会”)注册后,在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含本
数),发行对象范围为符合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
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机构投资者。其
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
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通过上交所审核并经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
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规定并根据发行询价结果,
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将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
的规定进行调整。监管部门对发行对象股东资格及相应审核程序另有规定的,从
其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发行 A 股股票数量不超过 56,565,119 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
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通过上交所审核并经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
董事会或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配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
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本次发行的发行底
价”)。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除权、
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
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 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 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股或转增股本: P1=(P0-D)/(1+n)
     其中, 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 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n为每股送股或
转增股本数, P1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通过上交所审核并经证监会同意注
册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
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2,437.49 万元(含本数),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
序号        募投项目           实施主体      项目总投资额
                                                   拟使用金额
       中意产业园智能厨房家      全资子公司宁波比依
       电建设项目(二期)         科技有限公司
     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最终确定的本
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市场情况变化、公司实
际情况等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及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
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
的程序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
个月内不得转让,基于认购本次发行所取得的公司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
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安排。相关监管机关
对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限售期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因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
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上交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
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之日起
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以
上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逐项审议。相关事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根据程
序向上交所申请审核并报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具体实施方案以证监会注册的
方案为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就本次发行,公司编制的《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论
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融
资规划、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充分分析论证了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发行
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适当,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合理,发行
方式可行,发行方案公平、合理,即期回报摊薄填补的具体措施切实可行,符合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注册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有利于
保障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得到合理、安全、高效的运用。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公
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证监会、上交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
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80)。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
体承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和整体规模,并要求相关
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能有效保护全体股东利益。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有利于完善和健全公司股东回报机制,增强利润分配决策透
明度和可操作性,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实现股东价值,符合公司实际情
况、所处发展阶段、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中意产业园智能厨房家电建设项目相关信
息调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中意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属于项目建设
的合理调整,不涉及前次募投项目的变更,不会影响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亦不
会对公司财务和整体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中
意产业园智能厨房家电建设项目相关信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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