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能: 中远海能关于对合营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2-20 19:3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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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证券代码:600026   公告编号:2024-072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合营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QC-Max船舶,租期25+5年;
    事朱迈进先生回避表决;
    去12个月内本公司向CLNG累计增资金额未超过本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或“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简称“本集团”)召开的二〇二四年第三次董
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CLNG增资及由其投资建造LNG船舶的议案》(详
见本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2024-015号公告),参加会议董事8名,就本议
案表决同意7票,执行董事、总经理朱迈进先生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已
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的召开及议案的审议程序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根据该议案,公司董事会批准由中国液化天然气运输(控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CLNG”,本公司与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各持股50%的合营公司)
参与投资建造2艘27.1万立方米QC-Max LNG船舶;批准本公司依照项目最终确
定的船价、融资比例等条件,按持股比例对CLNG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不超过1.1
亿美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融资情况和造船合同进展,分批注资。
  根据项目进展,CLNG已在香港全资设立两家单船公司,两家单船公司已完
成船舶建造协议和长期期租协议的签署。按照造船协议船价、本公司对CLNG持
股比例,本公司将向CLNG增资不超过1.1亿美元。上述增资事项已于近期获得国
家商务部和发改委备案,公司并于2024年12月20日向CLNG公司进行第一次增资,
增资金额为3,297.5万美元。增资完成后,本公司与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商轮船”)在CLNG的持股比例仍各为50%不变。
  根据《上市规则》,公司本次向CLNG增资的金额未达到本公司经审计净资
产的5%,同时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向CLNG累计增资金额未超过本公司经审计净
资产的5%,因此本次增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       中国液化天然气运输(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合资)
统一社会信用
       不适用(香港注册公司;注册编号:845254)
代码
注册资本     602,885,378.00 美元
         香港干诺道中 168-200 号信德中心招商局大厦 26 楼 2601 及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不适用
经营范围     开发、投资及管理 LNG 运输项目及提供船舶管理及咨询服务
  (2)股权结构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液化天然气运输(控股)有限公司
  (3)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美元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536,866,400        1,613,545,975
       负债总额             356,533,296          404,390,154
        净资产           1,180,333,104        1,209,155,821
      资产负债率            23%                  25%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76,386,083          86,133,773
       净利润             167,020,753          81,059,236
  (二)关联方关系
  截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与招商轮船分别持有CLNG 50%股份。公司董事、
总经理朱迈进先生,公司副总经理秦炯先生及公司总会计师田超先生任CLNG董
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6.3.3
条第(三)项的规定,CLNG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对CLNG增资构成一项关联
交易。
  招商轮船为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
  除本公告披露的关联关系外,公司与 CLNG 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
务、人员等方面独立运行,与 CLNG 之间的关联交易均按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履
行内部决策及信息披露程序。
  经核查,CLNG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介绍
  (一)关联交易的类型
  本次对CLNG增资构成上交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对外投资。
  (二)CLNG 的基本信息
  同前文所述。
  (三)CLNG 的股权结构
  增资完成后,本公司与招商轮船在 CLNG 的持股比例仍各为 50%不变。
  (四)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同前文所述。
  (五)交易标的权属状况
  本次交易标的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
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也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
情况。
  (六)交易标的资产评估、增资、减资或改制情况
  最近 12 个月内未进行资产评估、增资、减资或改制。
  (七)交易标的资信状况
  经核查,CLNG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按照造船协议船价、双方对 CLNG 持股比例,双方向 CLNG 增资的合计金
额各自不超过 1.1 亿美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本公司与招商轮船在 CLNG 的持股
比例仍各为 50%不变。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与
关联方进行交易,出资金额根据项目资金要求测算所得,本次交易采用双方股东
同比例现金增资的方式,双方股东利益一致,不存在与账面值的差异。
  五、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出资人:中远海能、招商轮船;
  投资标的:CLNG。
  (二)各股东方增资金额及增资后股权结构
  本公司与招商轮船将增资的合计金额各自不超过 1.1 亿美元。增资完成后,
本公司与招商轮船在 CLNG 的持股比例仍各为 50%不变。
     六、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影响
  CLNG参与卡塔尔LNG运输项目,有利于CLNG把握宝贵的国际中长期租约
项目的发展机遇,锁定大客户通过长约稳定增加公司收益,突破发展瓶颈,且能
进一步优化本集团LNG板块船队结构和投资布局,增强抗周期能力。
  CLNG投资该项目,符合本集团大力发展清洁能源运输业务的公司战略和
“十四五”战略规划,有利于在获得稳定收益的基础上拓展业务,本公司此次向
CLNG增资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体4名独立董事就《关于向CLNG增资及由其投资建造LNG船舶的议案》进行了会
前审议并发表审核意见,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CLNG增资及由其投资建造LNG船舶的议案》,关联董事朱迈进先生回避表决,
其他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此项议案。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截至本公告日期,本次交易生效不涉及其他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八、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本公司与CLNG未发生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
易。
     九、风险分析
  本公司及CLNG已对项目风险进行了系统评估,并对各专项风险制定了有针
对性的风险控制措施,认为项目整体风险可控。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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