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集团: 中新集团关于参与投资苏州祥仲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2-20 16:4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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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512      证券简称:中新集团         公告编号:2024-053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苏州祥仲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苏州祥仲创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的议案》,同意公司参与投资苏州祥仲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苏州祥仲”),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新智地苏州工业园
区有限公司分别认缴出资不超过 10,000 万元和 2,000 万元,且合计占比不超过
最终基金认缴总额的 1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编号:2021-019)。
出资额合计 146,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编号:2023-019)。
  近日,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苏州祥仲拟延长合伙企业投资期。公司同意苏
州祥仲延长合伙企业投资期并办理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关于延长合伙企业投资期
  根据合伙协议约定,苏州祥仲原合伙期限前 4 年为项目投资期,后 2 年为项
目退出期,存续期为 6 年。基金的存续期可以延长,每次延长 1 年,以延长两次
为限。考虑到投资环境和投资机会等因素,苏州祥仲拟将基金投资期延长 1 年,
变更为 5 年,基金的退出期由 2 年缩减为 1 年,整体存续期不变。投资期延长期
仍按照原退出期的管理费计算方式收取,不会影响既存合伙人权益。
  二、   关于延长合伙企业投资期对基金运作的影响
  延长投资期后,苏州祥仲管理费原有的计费方式不变,未额外增加公司成本。
苏州祥仲拟延长合伙企业投资期的事项预计对基金的后续运营不会产生不利影
响。
  因以上事项仍需经苏州祥仲咨询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同意,存在一定的不确
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后续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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