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33 证券简称:睿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5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2 月 1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 89 号软件园 C
区 26 号楼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67.835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维坚先生主持。本次
会议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投
票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先生、林晖先生、李广培先生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40,417,074 99.7362 279,412 0.1984 91,900 0.0654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议案名称 比例
序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
号
《关于公
司及其子
公司向银
信额度及
担保的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12 月 3 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孙立、敖菁萍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召集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