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城: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2-18 22:0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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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094、900940   股票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编号:2024-059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2,500万元(含22,500万元)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非公开发行股票,于2014年9月完成发行,公司向7名特定投资者发行
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5,997万元(《关于核准上海大
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4428
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1411358号)。
(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14-048)。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募集资金用途为
名城永泰东部温泉旅游新区一期项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止本公告日)
               扣除发行费用    已累计使用
募集      募集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净额    募集资金金额
年份      方式                           金额及用途(万元)
                (万元)      (万元)
         非公开发                          (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行股票                          用途: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存款
   具体使用情况:
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承诺项目的自筹资金。本次置换经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
见、保荐机构出具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并公告。
集资金累计支付项目建设工程款 274,421.73 万元。
超过 22,9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截至 2024 年 12 月 17 日,公司已将本次补流资金总计 22,900 万元全部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归还情况,公司以临时公告及时进行披
露并报送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本次非公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公司各年度审计报告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数据为准。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2,500万元(含22,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归还该部
 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海
证券交易所并公告。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规范
使用该部分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用于通过直接
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
换公司债券等交易。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投资建设需要使用该部分
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确保不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实施。
  四、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一致
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2,500万元(含22,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
  会议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
  五、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的专项意见
说明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监事认为:
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降低公司的
财务费用支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率。
同时,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
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
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
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
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大名城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综上,
保荐机构同意大名城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上网公告文件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
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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