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 B 公告编号:2024-057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会议于
事会议案的审议和表决,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详见临时公告 2024-059 号《关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在确保不影响 2013 年度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
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2,500 万元(含
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补充流动
资金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归还该部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
资金全部归还后 2 个交易日内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