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4-076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所属企业取得 5 亿元新增融资支持
暨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山西沁源康伟森达源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达源煤
业”)、山西康伟集团南山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山煤业”)及张家港华兴
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华兴电力”)分别与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浦银金租”)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浦银金租为上述企业提供
合计金额不超过5亿元融资支持,由公司提供担保。本次融资业务办理标志着公
司信用及融资功能正在全面修复,融资渠道进一步拓宽。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本次公司为森达源煤业提供担保
金额不超过 15,000 万元,公司(含下属公司)已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33,879.08
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为南山煤业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 15,000 万元,公司
(含下属公司)已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40,335.30 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
为张家港华兴电力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公司(含下属公司)已为
其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82,845.30 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
●公司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为 2,033,477.11 万元(其中:公司内部担保累计金
额为 1,689,524.17 万元;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 343,952.94 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期限不超过 24 个月的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限不超过 24 个月的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元、期限不超过 24 个月的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
保,并以张家港华兴电力拥有可供出质的 10%电费收费权提供质押。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4 年度预计担保
额度的议案》授权,上述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长审批同意后即可申请办理。该担
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并与浦银金租签署了担保协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森达源煤业,注册地址:长治市沁源县王陶乡王陶村,法定代表人:卢军,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矿产资
源开采:煤炭开采;煤炭洗选。该公司为本公司所属全资公司。
截至 2024 年 9 月末,森达源煤业资产总额 189,910.36 万元,负债总额
现营业收入 55,980.66 万元,净利润 13,992.35 万元(未经审计)。
南山煤业,注册地址:沁源县灵空山镇水泉坪村,法定代表人:宋四祥,注
册资本:5,000 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矿产资源开采:
煤炭开采。煤制品制造,道路货物运输等。该公司为本公司所属全资公司。
截至 2024 年 9 月末,南山煤业资产总额 168,372.13 万元,负债总额 103,092.98
万元,净资产 65,279.15 万元,资产负债率 61.23%;2024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张家港华兴电力,注册地址:张家港市东莱镇镇南,法定代表人:赵凯,注
册资本:80,000 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
电、输电、供电业务;燃气经营;餐厨垃圾处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
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该公司为本公司
所属全资公司。
截至 2024 年 9 月末,张家港华兴电力资产总额 419,931.05 万元,负债总额
实现营业收入 251,891.12 万元,净利润 13,052.40 万元(未经审计)。
三、相关担保的主要内容
期限不超过 24 个月的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限不超过 24 个月的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元、期限不超过 24 个月的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
保,并以张家港华兴电力拥有可供出质的 10%电费收费权提供质押。
四、本次担保合理性
本次新增融资业务标志着公司信用及融资功能正在全面修复,融资渠道进一
步拓宽,有助于为公司生产经营提供更充裕的资金支持,推动公司可持续、高质
量发展。且对应担保为公司与公司所属全资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相关担保风险
较小。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有关对外
担保规定的要求。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为 2,033,477.11 万元(其
中:公司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为 1,193,709.15 万元;下属公司之间提供
担保累计金额为 395,983.86 万元;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为 99,831.16
万元;公司对控股股东永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集团”)提供担保累计
金额为 93,701.34 万元;公司对参股企业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为 250,251.60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3.84%、总资产的 18.99%,其中:公司对下属
公司(含下属公司间)提供担保总金额为 1,589,693.01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 34.27%、总资产的 14.85%;公司对控股股东永泰集团提供担保累
计金额为 93,701.3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02%、总资产的
六、公告附件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