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4-080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二、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18 日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
为 2024 年 12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8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议室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59 人,代表股份 144,055,1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8.202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40,875,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7.579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57 人,代表股份 3,180,1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57 人,代表股份 3,180,1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622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57 人,代表股份 3,180,1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622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见证律师等出席了
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结果
如下:
提案 1.00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3,510,7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21%;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35,7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8820%;
反对 426,0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3980%;弃权
股份总数的 3.7201%。
提案 2.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相关工商备案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3,568,9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25%;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9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93,9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7104%;
反对 367,7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633%;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3.7263%。
提案 3.00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3,415,0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56%;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9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40,0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8713%;
反对 491,1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4433%;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4.6854%。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