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9 证券简称:久其软件 公告编号:2024-061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特别提示
二、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2 月 17 日下午 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17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7 日上午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7 日上午
(1)现场出席会议股东情况: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7 名,代表具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 244,395,753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855,045,781 股的比例为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855,045,781 股的比例为 2.0096%。
(2)网络参与会议股东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
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 1,002 名,代表具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 11,466,726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855,045,781 股的比例为
上述现场与网络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009 名,代表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 1,003 名,代表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28,650,027 股,
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855,045,781 股的比例为 3.3507%。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
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 议案审议情况
要的议案》,关联股东合计持有的 547,942 股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250,551,3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8.1344%;
反对 4,545,7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7805%;弃权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886,8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83.3745%;
反对 4,545,7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5.8665%;弃权
法>的议案》,关联股东合计持有的 547,942 股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250,560,3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8.1379%;
反对 4,544,0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7798%;弃权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895,8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83.4059%;
反对 4,544,0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5.8606%;弃权
案》,关联股东合计持有的 547,942 股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250,542,8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8.1310%;
反对 4,567,367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7889%;弃权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878,3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83.3448%;
反对 4,567,3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5.9419%;弃权
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254,575,31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4969%;
反对 1,069,8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4181%;弃权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362,8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5.5073%;
反对 1,069,8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3.7341%;弃权
表决情况:
同意 253,335,4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0124%;
反对 2,308,8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9024%;弃权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123,0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1.1797%;
反对 2,308,8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8.0587%;弃权
表决情况:
同意 254,398,4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4278%;
反对 1,241,7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4853%;弃权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186,0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4.8900%;
反对 1,241,7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4.3341%;弃权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的代表律师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