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60 证券简称:国检集团 公告编号:2024-081
转债代码:113688 转债简称:国检转债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检集团”或“公司”)
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子公司提供借款。
?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建
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改
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或
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子公司提供借款期间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有绝对控
制权,财务风险较小,处于可控范围。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27 号)同
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国检集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元。扣除保荐与承销费用(不含税)5,660,377.36 元后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为
年 10 月 23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另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位情况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中兴华验字
〔2024〕第 010083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
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募投项目实施
主体相关的子公司及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
项目:
单位:万元
调整前拟投
序 项目投资 发行费 根据募集净额调
项目名称 入募集资金
号 总额 用 整后拟投入金额
数额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
目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
目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
目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与其控股子公司安徽拓维检
测质量检验有限公司 51%股权项
目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
碳排放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49%股权项目
调整前拟投
序 项目投资 发行费 根据募集净额调
项目名称 入募集资金
号 总额 用 整后拟投入金额
数额
合计 84,224.66 80,000.00 785.85 79,214.15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借款的基本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国检
测试控股集团雄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安公司”)、国检测试控股集团湖南
华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华科”)、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公司”)和国检测试控股集团(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拓维”)提供借款。
雄安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拟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分批拨付。
华科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拟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分批拨付。
公司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拟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分批拨付。
集团与安徽拓维联合收购云南云测质量检验有限公司 51%股权项目,募集资金
拟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分批拨付。
上述借款利率为参考市场化利率,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发生之日起至可转债
到期之日(2030 年 10 月 16 日)止。本次借款仅用于募投项目实施,不得用作
其他用途。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视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及资金需求办理相关借
款手续。
四、本次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雄安公司
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安全咨询服务;环境保护监测;
计量技术服务;仪器仪表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
碳封存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检验检测服务;认证服务;特种设备检验检
测;室内环境检测;国防计量服务;安全生产检验检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雷
电防护装置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单位:万元
项目
度(未经审计) (经审计)
总资产 28,016.92 28,082.13
净资产 25,775.77 25,663.63
营业收入 2,007.95 4,907.31
净利润 942.2 770.47
(二)湖南华科
号
务;检验检测服务;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放射卫生技术服务;辐射监测;放射
性污染监测;室内环境检测;林业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环境保护监测;生态资源监测;环保咨询服务;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
发展;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基础地质勘查;气
象观测服务;计量技术服务;林草种子质量检验;规划设计管理;公共安全管理
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科普宣传服务。(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单位:万元
项目
度(未经审计) (经审计)
总资产 20,833.33 17,042.46
净资产 5,947.14 6,385.74
营业收入 5,452.33 9,346.97
净利润 -181.91 1,075.92
(三)湖南公司
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设工程勘察;测绘
服务;建设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认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
究和试验发展;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业管理;标准化服务;卫星遥感
应用系统集成;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统集成;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水利情报收集
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单位:万元
项目
度(未经审计) (经审计)
总资产 19,162.28 18,506.72
净资产 6,915.91 6,783.20
营业收入 6,108.68 8,257.17
净利润 422.91 859.28
(四)安徽拓维
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司法鉴定服务;认证服务;职业卫
生技术服务;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专业保洁、
清洗、消毒服务;环境保护监测;计量技术服务;认证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水产品收购;初级农产品收购;
畜禽收购;中草药收购;环保咨询服务;环境应急治理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
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
度(未经审计) (经审计)
总资产 28,038.08 27,385.67
净资产 11,003.48 10,696.27
营业收入 9,864.45 15,588.27
净利润 656.84 2,858.34
五、本次借款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建
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改变或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的发展战
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
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子公司提供借款期间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活
动具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较小,处于可控范围。
六、本次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次借款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
户进行管理。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和保荐机构
已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将按照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的相关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七、履行的决策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子公司雄安公司、湖南华科、湖南公司、安徽拓维提供借
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建设。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
使用募集资金对雄安公司、湖南华科、湖南公司、安徽拓维提供借款,是基于募
投项目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该项议案。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
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借款实施募投项目事项,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该事项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符,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
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本保荐机构
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