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达资源: 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2-17 21:20:08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盛达资源       公告编号:2024-139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于近日收到董赢、柏光辉支付的第一期,即 60%的资金占用费、逾期支付资金占
用费的违约金、逾期返还定金的违约金合计 70,854,011.10 元。本次诉讼尚处于
《民事调解书》、
       《和解协议书》、
              《和解协议书之补充协议》
                         (以下简称“《补充协
议》”
  )履行阶段。
     《补充协议》,但尚未履行完毕,公司已于 2023 年度按照会计准则对
解协议书》、
本次诉讼涉及的应收股权收购定金计提坏账准备 300 万元,公司将根据会计准则
的相关规定,对 2023 年度已经计提的坏账准备进行账务处理。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公司已收到本次诉讼涉及的全部 6 亿元定金、60%的资金占用费、逾期支付
资金占用费的违约金、逾期返还定金的违约金,本次收到的 70,854,011.10 元资金
占用费及上述相关违约金将计入 2024 年度损益,增加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及净资
产,具体会计处理及相关财务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公司尚未
收到剩余 40%的资金占用费,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
确定性。
   一、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就与董赢、柏光辉合同纠纷案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
院”)提起诉讼,案号为(2023)京 03 民初 60 号,同时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
请,法院就该案作出(2023)京 03 民初 60 号财产保全民事裁定。董赢、柏光辉
对法院作出的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不服,向法院提出复议申请,法院裁定驳回董赢、
柏光辉的复议请求,董赢、柏光辉就上述合同纠纷案向法院提起反诉。本案审理
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各方就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协议的解除、返还 6 亿
元定金及支付资金占用费、债务加速到期、违约责任等事项达成协议,法院出具
了(2023)京 03 民初 60 号《民事调解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2023 年 4 月 20 日、2023 年 4 月 29 日、2023 年 7 月 18 日、2024 年 4
月 20 日披露的《关于提起诉讼的公告》、《关于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关于诉
讼的进展公告》
      、                     (公告编号:2023-
       《关于诉讼的进展暨收到<民事调解书>的公告》
   二、诉讼进展情况
(董赢返还 1,000.00 万元、柏光辉返还 1,000.00 万元)。2024 年 5 月,公司收到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董赢、柏光辉给公
司新增质押了贵州鼎盛鑫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10%的股权(董赢新增质押 5%、柏
光辉新增质押 5%)。截至目前,董赢、柏光辉已将合计持有的贵州鼎盛鑫矿业发
展有限公司 30%的股权质押给公司(董赢质押 15%、柏光辉质押 15%),并完成
了相关股权质押登记手续。2024 年 6 月,公司收到董赢、柏光辉返还的第二笔
定金合计 5,000.00 万元(董赢返还 2,500.00 万元、柏光辉返还 2,500.00 万元)。
因董赢、柏光辉未按照《民事调解书》在 2024 年 10 月 25 日(含当日)前向公
司全部返还第三笔 5.3 亿元定金及公司已支付 6 亿元定金的资金占用费,公司就
全部未清偿款项及违约金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4 年 12 月,公司收到董赢、
柏光辉返还的第三笔定金合计 5.3 亿元(董赢返还 2.65 亿元、柏光辉返还 2.65 亿
元),并经友好协商,各方就资金占用费及相关违约金的支付达成补充协议,公
司与董赢、柏光辉签署了《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2024 年 5 月 18 日、2024 年 6 月 22 日、2024 年 10 月 28 日、2024 年 12 月
                                         (公告编
号:2024-033、2024-056、2024-072、2024-114、2024-135、2024-138)。
   根据《补充协议》,董赢、柏光辉分二期支付 6 亿元定金的资金占用费,一
次性付清逾期支付资金占用费的违约金、逾期返还定金的违约金。近日,公司收
到董赢、柏光辉支付的第一期,即 60%的资金占用费及上述相关违约金合计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
讼、仲裁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案
金额累计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披露标准。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案件已经法院调解结案并签署《和解协议书》、《补充协议》,但尚
未履行完毕,公司已于 2023 年度按照会计准则对本次诉讼涉及的应收股权收购
定金计提坏账准备 300 万元,公司将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 2023 年度已
经计提的坏账准备进行账务处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本次诉讼涉及
的全部 6 亿元定金、60%的资金占用费、逾期支付资金占用费的违约金、逾期返
还定金的违约金,本次收到的 70,854,011.10 元资金占用费及上述相关违约金将
计入 2024 年度损益,增加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及净资产,具体会计处理及相关财
务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公司尚未收到剩余 40%的资金占用费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诉讼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内
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八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盛达资源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