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105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79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246,956,518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19,999,978.5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
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立信中联验字2020D-0040 号”《验
资报告》。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已按照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二)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 批 复 》 ( 证 监 许 可20213704 号 ) 核 准 , 公 司 向 特 定 对 象 非 公 开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16,571,698.12 元 ( 不 含 税 )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情 况 进 行 了 审 验 , 并 出 具 了“大 华 验 字
2022000106 号”《验资报告》。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已按照要求
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存储情况
(一)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
和公司股东大会授权,2020 年 11 月 27 日,公司、保荐人中天国富证券分别与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城东支行、青
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罗县支行、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2020 年 12 月 22 日,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青海电子”)、保荐人中天国富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城东支行
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青海诺德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青海诺德”)、保荐人中天国富证券与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城东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 年 1 月
永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
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4 年 12 月 5 日,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开
户及存储情况如下:
截至 2024 年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账号 状态 12 月 5 日账户
余额(元)
诺德投资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400002272920197062
已注销 -
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 1
诺德投资股 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
份有限公司 司城东支行
诺德投资股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博罗县支行
诺德投资股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份有限公司 司西宁市城东支行
诺德投资股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份有限公司 司后海支行
诺德投资股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
份有限公司 司深圳前海分行
青海诺德新
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
材料有限公 0301201000344976 本次注销 9,601,913.16
司城东支行
司
青海诺德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材料有限公 司西宁市城东支行营 105059450809 已注销 -
司 业部
青海诺德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400002272920199341
材料有限公 已注销 -
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 4
司
青海电子材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料产业发展 司西宁市城东支行营 105059453935 已注销 -
有限公司 业部
注:除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 0301201000344976 专户外,其余账户已经注销,具
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4 日披露的《关于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01)。
经公司第十届第十二次董事会、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22 年第七次临
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公司将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 15000
吨高性能极薄锂离子电池用电解铜箔工程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 2022 年 12 月实际提取 21,724.66 万元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4 年 12 月 5 日,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
考虑到该等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量保证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为方便公司管理
募集资金专户,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着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
司已于 2024 年 12 月 5 日将“年产 15000 吨高性能极薄锂离子电池用电解铜箔工程项
目”的前述募集资金 9,601,913.16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
动。就该项目尚未支付的少量合同尾款及质量保证金,公司后续将以自有资金支付。
(二)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等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授权,2022 年 2 月,公司、保荐人中天国富证券
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
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城东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
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 年 3 月 30 日,公司、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
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电子”)、保荐人中天国富证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博罗县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 年 5 月 6 日,公司、
青海电子、湖北诺德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湖北诺德铜箔新材料有限公司、保荐人
中天国富证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4 年 12 月 6 日,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开
户及存储情况如下:
截至 2024 年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账号 状态
户余额
(元)
诺德新材料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
诺德新材料股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份有限公司 司深圳后海支行
诺德新材料股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份有限公司 司深圳天安支行
青海电子材料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产业发展有限 限公司西宁市城东支 28010001040025922 正常 3,275.76
公司 行
青海电子材料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产业发展有限 司西宁市经济技术开 105063586416 正常 1,000.26
公司 发区支行
青海电子材料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产业发展有限 443066144013005313051 正常 0.00
司深圳天安支行
公司
惠州联合铜箔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电子材料有限 443066144013005320576 本次注销 0.00
司深圳天安支行
公司
惠州联合铜箔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
电子材料有限 0039038003004793098 本次注销 0.00
司深圳前海分行
公司
惠州联合铜箔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电子材料有限 44244701040014317 本次注销 27,134,114.26
限公司博罗县支行
公司
湖北诺德铜箔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新材料有限公 443066144013005659608 正常 7,086,570.74
司深圳天安支行
司
湖北诺德新材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料集团有限公 443066144013005659532 正常 0.00
司深圳天安支行
司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和 2022 年年度
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公司将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惠州联合铜箔
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三期扩建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已于 2023 年 6 月实际提取 13,541.72 万元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5 日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20,000,000.00 元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截至 2024 年 12 月 6 日,公司“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三期扩
建项目”专户余额为 27,134,114.26 元,系公司预留的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量保
证金及其利息等款项。考虑到该等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量保证金支付时间周期
较长,为方便公司管理募集资金专户,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着公司及股东
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已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将“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三期扩建项目”的前述募集资金 27,134,114.26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公司的日
常生产经营活动。就该项目尚未支付的少量合同尾款及质量保证金,公司后续将以
自有资金支付。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
通过,公司将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湖北黄石年产 15,000 吨高档电解
铜箔工程项目”予以结项,并拟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后净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
就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量保证金等,公司后续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支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7 日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4-099)。该事项尚需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5 日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7,000.000.00 元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截至 2024 年 12 月 6 日,公司“湖北黄石年产 15,000 吨高档电解铜箔
工程项目”专户余额为 7,086,570.74 元。同时,公司已使用该项目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公司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如下:
募投项目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账号 状态
票募投项目之“年产
青海诺德新材料 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 030120100034 本次
有限公司 司城东支行 4976 注销
离子电池用电解铜箔工
程项目”
惠州联合铜箔电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443066144013 本次
票募投项目之“惠州联 惠州联合铜箔电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 003903800300 本次
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 子材料有限公司 司深圳前海分行 4793098 注销
司三期扩建项目” 惠州联合铜箔电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442447010400 本次
子材料有限公司 限公司博罗县支行 14317 注销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 15000 吨高性
能极薄锂离子电池用电解铜箔工程项目”、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惠
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三期扩建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已经使用完
毕,公司已办理完毕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后,
公司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