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德电子: 关于参与浙江广芯微电子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竞拍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2-17 00: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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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56      证券简称:民德电子       公告编号:2024-110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交易概述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与浙江广芯微电子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竞
拍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自筹资金参与竞拍丽水市绿色产业发展基金有
限公司持有的浙江广芯微电子有限公司 4.9180%的股权,起拍底价人民币 3,550
万元(实际价格以最终竞拍价为准),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竞拍相关事宜
及签署后续股权转让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和 2024 年
转让竞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5)、《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2024-101)。2024 年 12 月 10 日,公司收到丽水市廉合产权
交易有限公司通知,已被确认为“丽水市绿色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浙
江广芯微电子有限公司 4.9180%股权转让项目”的交易受让方,具体内容详见当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参与浙江广芯微电子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竞拍的
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09)。
  二、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丽水市绿色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签署了《浙江广芯微电子有
限公司 4.9180%股权交易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丽水市绿色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转让标的
的企业”)的 4.9180%股权(以下简称“转让标的”)。
清;
或任何影响产权转让或股东权利行使的限制或义务。转让标的也未被任何有权机
构采取查封等强制性措施。
     (二)标的企业
本 5,545.4545 万元,住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七百秧街 122 号。
或对标的企业及其产权价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事项。
     (三)转让方式
  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已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经浙交所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
挂牌,挂牌期间只产生乙方一个意向方,由乙方依法受让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
     (四)转让价格、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及付款条件
下转让标的以人民币(大写)叁仟伍佰伍拾万元,即:人民币(小写)3,550.00
万元(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给乙方。乙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按照甲
方和浙交所的要求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在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
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乙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将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汇入至其在
“浙交汇”平台注册时确定的存管银行账户;
  乙方向资金结算指定账户支付交易价款的行为,视为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的
转让价款的付款义务。
  在浙交所向甲乙双方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 5 个工作日内,由浙交所通过“浙
交汇”平台将全部转让价款划入到甲方指定账户。
可撤销的同意浙交所可暂缓合同项下款项和费用的收取或支付等行为,待双方达
成书面一致意见或经诉讼仲裁等生效法律文书作出明确后照其办理。
  (五)转让标的的交割事项
合处理任何审批机关提出的合理要求和质询,以获得审批机关对本合同及其项下
产权交易的批准。
与甲乙双方均将服务费结清之日(前述三条件均满足)起三个工作日内,浙交所
向甲乙双方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甲方应协助标的企业到登记机关办理标的企业的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乙方应给予
必要的协助与配合。登记机关办理完毕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视为产权交易完
成之日。
  (六)过渡期安排
方应保证和促使标的企业的正常经营,过渡期内标的企业出现的任何重大不利影
响,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作出妥善处理。
与标的企业有关的任何合同和交易,不得对标的企业的资产做任何处置。但标的
企业进行正常经营的除外。
  (七)违约责任
让价款的 20%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违约金按照延迟支付期间应付价款的每日万分之 5 计算。逾期付款超过 30 日,
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另行按照本合同总转让价款的 20%的标准承担违约
责任,并要求乙方承担甲方及标的企业因此遭受的损失。
付合同价款的万分之 5 作为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 30 日,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并要求甲方另行按照本合同总转让价款的 20%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或可能影响产权转让价格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
甲方按照本合同总转让价款的 10%的标准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不解除合同的,有
权要求甲方就有关事项进行补偿。补偿金额应相当于上述未披露或遗漏的资产、
债务等事项可能导致的标的企业的损失数额。
定为未生效、无效或未获批准等情形时,由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均有
过错的,则由双方按责任大小承担各自相应的责任。
  (八)其他内容
争议的,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依法向丽水市人民法院起诉。
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款项支付、工商变更等程序,并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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