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3 证券简称:北玻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8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16 日(周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1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1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6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6 日下午 3:00。
等的规定。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14人,代表股份487,473,5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4.292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481,839,9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43.781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06人,代表股份5,633,5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08人,代表股份6,272,9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570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639,3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58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06人,代表股份5,633,5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5119%。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486,337,6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70%;反对 960,8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71%;弃权 175,0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37,0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8917%;反对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907%。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同意。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张弘律师、张爽律师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大成律
师事务所关于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结论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
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