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能热力: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2-16 18:3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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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京能热力        公告编号:2024-063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4 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60)(以下简称“原公告”)。经审查,原公告
附件一中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情况的计票规则有误。现对原公告中部分内容更正
如下:
  更正前: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二次有效投
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
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
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更正后: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
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
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
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除上述更正外,原公告中的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
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公告
编号:2024-064)。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
谅解。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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