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股份: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2-16 18:2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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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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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
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北京国联视讯
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本次会议设立股东大会会务组,具体负责会议期间的组织及相关会务工
作。
  二、本次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
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三、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
表)、董事、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中介机构外,公司有权
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对于干扰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四、股东到达会场后,请在“出席股东签名册”上签到。股东签到时,应出
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持股凭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持股凭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股
东账户卡。
  五、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
等权利。
  六、要求发言的股东,可在大会审议议案时举手示意,得到主持人许可后进
行发言。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方案,简明扼要。股东提问内容与本
次大会议题无关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公司有权不予回应。主持人可安排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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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
排股东发言。
  七、本次大会对议案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时,应
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
                “反对”、
                    “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打“√”
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弃权”。
  八、本次大会表决票清点工作由三人参加,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推选两名股东
代表和一名监事组成,负责计票、监票。
  九、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合法
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十、公司聘请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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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 月 3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1 月 3 日至 1 月 3 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
 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
 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总部基地 3 区 28 号楼国联
 股份数字经济总部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泉先生
   五、会议议程:
   (一)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向股东大会报告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
 权代表)的人数、代表股东持股数、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并说明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有效性。
   (二)推举监票人、计票人。
   (三)审议下列事项:
序号              议案名称
   (四)股东发言、提问。
   (五)与会股东(或授权代表)对上述议案进行现场投票表决。
   (六)计票人、监票人对现场会议表决结果进行统计。
   (七)现场休会,汇总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八)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及股东大会决议。
   (九)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董事、监事签署相关文件。
   (十)见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一)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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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 1:
           《关于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如下变更:增加“第一类增值电
   信业务”。具体经营范围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                  修订后《公司章程》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技术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技术服务、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数字技术服务;工业   软件开发;数字技术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
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安全   网数据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
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应用服务;基于   网应用服务;基于云平台的业务外包服务;数字文化创
云平台的业务外包服务;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    意软件开发;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智能控制系
发;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智能控制系统   统集成;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
集成;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   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安全技术防范系
算法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安全   统设计施工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计算机系
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   统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会议
持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   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
告制作;广告发布;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   务);企业管理咨询;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
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   商品)
                          ;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机械设备销售;
询;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计   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
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机械设备销售;电   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
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   及其制品除外)
                              ;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   日用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
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化工产品销售(不   筑陶瓷制品销售;特种陶瓷制品销售;日用陶瓷制品销
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品销售;金属矿石销   售;卫生陶瓷制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
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 信息安全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装饰用品销
特种陶瓷制品销售;日用陶瓷制品销售;卫生陶   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五金产品批发;食品添
瓷制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信   加剂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
息安全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装饰用   日用百货销售;再生资源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品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五金产品批   口;进出口代理;食品进出口;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
发;食品添加剂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厨具卫   售预包装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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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及日用杂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再生资源销   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
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食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
品进出口;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    项目: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
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   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食品销售。(依
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除依法须经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动)许可项目: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第二类增   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
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食品销售。(依   的经营活动。)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
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
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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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2: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
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12.50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授信
额度不等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本次授信融资拟采用信用保证及抵押等担保方式,担保额度不超过 12.50
亿元人民币,实际担保的金额在总担保额度内,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准,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可调剂。公司为各控股
子公司担保,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担保,各控股子公司之间可以相互担保。公司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授信、担保
手续。
  上述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12 月 17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的《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
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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