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深圳市
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亮科技”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
—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对长亮科技到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了专门
培训,并对未到场的相关人员派发了相关培训资料,督促其认真学习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培训的基本情况
培训时间 2024 年 12 月 10 日
培训地点 长亮科技大会议厅
培训主题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募集资金监管等
培训讲师 余冬、齐东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公司
参加培训人员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二、培训主要内容
本次培训,保荐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对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管理、上市公司监管处罚案例等内容进行培训。
三、培训总结
本次培训期间,接受培训的人员均认真配合保荐机构的培训工作,并积极进
行交流沟通,保证了本次培训的顺利开展。通过本次培训,上市公司的相关人员
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募集资金监管等加深了理解和认识,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规
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水平,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效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签名:
余 冬 薛 阳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