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人”)作为固
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高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的保荐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
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固高科技的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有计划、多层
次的后续培训,所培训的内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有关持续督导的最新要求进行。
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完成了对固高科技相关人员的持续培训
工作,特向贵所报送培训工作报告。
一、培训的时间和地点及参会人员
时间:2024 年 12 月 9 日
地点:固高科技会议室
参会人员:中信建投固高科技持续督导小组选派具有证券、法律、财务专
业知识的业务人员对公司培训对象进行了系统、细致的培训。培训人员为保荐
代表人赵龙、刘实及持续督导小组成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参加本次培训的人员主要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
二、培训的主要内容
本次培训内容主要包括:1、针对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以及市场案例等对信息披露要求、
监管案例等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注意事项等进行培训;2、针对并购重组新政、
高质量发展政策等对目前资本市场动态及实施案例进行培训。本次培训促使培
训对象增强合规意识、规范信息披露行为。
三、培训的完成情况及效果
通过本次培训,相关人员加深了对上市公司合规要求和信息披露行为的理
解,方便以后在工作中遇到问题时进行对照、运用和学习。本次培训完全按照
本保荐机构的持续督导计划、持续培训制度和培训计划进行,达到了预期的培
训效果。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
赵 龙 刘 实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