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项目 交易对方名称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海南域宁锆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ATZ Investment Limited
募集配套资金 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重组预案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次交
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
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
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
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
结算机构报送本人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
易所和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
和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或本单
位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截至本预案摘要签署日,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重组预案及
其摘要中涉及的目标公司相关数据尚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评估机构的评估。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重组预案及其摘要所引用的相关数据的
真实性和合理性。相关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和评估结果将在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
书中予以披露。
重组预案及其摘要所述事项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对于本公司股票的投
资价值或者投资者收益作出实质判断或者保证,也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对重
组预案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重组预案及其摘要所述本次交
易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本公司董事会再次审议通过,并取得本公司股东
大会批准、上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及其他有权监管机构(如涉及)的
批准、核准或同意。
请全体股东及其他公众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本次交易的全部信息披露文件,做
出谨慎的投资决策。本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提请股东
及其他投资者注意。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引
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在评价本次交易时,除重组预案及其摘要内容以及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
外,还应认真地考虑重组预案及其摘要披露的各项风险因素。投资者若对重组预案及
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交易的全体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有关本次交易
的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
责任。
交易对方承诺,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
前,将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
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
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
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或本单位的
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
报送本人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
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
者赔偿安排。
五、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及相关方减持计划
释义
本预案摘要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释义
上市公司、本公司、公
指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司、海南矿业
海南域宁锆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系本次交易支付股份对价的
海南域宁 指
交易对方
ATZ Investment Limited,系一家设立于英属维尔京群岛的公司,
ATZ Investment 指
本次交易支付现金对价的交易对方
交易对方 指 海南域宁和 ATZ Investment
济南域潇集团有限公司,系交易对方海南域宁和 ATZ Investment
域潇集团 指
的控股股东
ATZ Mining Limited,系一家设立于英属维尔京群岛的公司,本
ATZ Mining 指
次交易的标的公司之一
Felston Enterprises Limited,系一家设立于英属维尔京群岛的公
Felston 指
司,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之一
标的公司 指 ATZ Mining 和 Felston
标的资产、目标股权 指 ATZ Mining 68.04%股权和 Felston 51.52%股权
海南矿业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海南域宁、ATZ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Investment 共 2 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 ATZ Mining
指
本次发行 68.04%股权以及 Felston 51.52%股权,并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
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海南矿业拟通过向海南域宁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 ATZ Mining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交 易 设 立 的 境 外 全 资 子 公 司 以 支 付 现 金 的 方 式 购 买 ATZ
指
金购买资产 Investment 持有的 ATZ Mining 20.41%股权以及 Felston 15.46%
股权,从而合计收购取得 ATZ Mining 68.04%股权以及 Felston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
资金、本次募集配套资 指 海南矿业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金
本预案摘要、重组预案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指
摘要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重组预案 指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本次交易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完成后,就本次交易编制的重组
重组报告书 指
报告书
海南矿业与吴涛、党慧、吴域潇、济南域潇集团有限公司、海南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指 域宁锆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 ATZ Investment Limited 于 2024
购买资产框架协议》
年 12 月 15 日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
复星高科 指 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
《格式准则第 26 号》 指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章程》 指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证券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登记结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算机构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莫桑比克美提卡 指 莫桑比克当地法定货币
二、专业术语释义
一种选矿设备,用于海滨、河畔、砂滩的砂矿开采中有价矿物的
螺旋溜槽 指
选别富集
根据矿石中不同矿物的物理、化学性质,把矿石破碎磨细以后,
采用重选法、浮选法、磁选法、电选法等方法,将有用矿物与脉
选矿 指
石矿物分开,并使各种共生的有用矿物尽可能相互分离,除去或
降低有害杂质,以获得冶炼或其他工业所需原料的过程
原砂 指 选矿过程中使用的未经加工的松散颗粒材料
重矿物 指 比重大于 2.9 的陆源碎屑矿物
标的公司拥有的锆钛矿原矿经过选矿,去除 SiO2、黏土等杂质
重矿砂精矿 指 后富集的重矿物,其中有价矿物包括钛铁矿、锆英石、独居石、
金红石等
海砂钛铁矿 指 一种砂质矿床,由钛铁矿、金红石、锆英石、独居石等矿物组成
硬岩钛铁矿 指 一种硬岩矿床,由磁铁矿、钛铁矿、石英等矿物组成
一种稀土矿物,含有镧、铈、镨、钕等稀土元素,常被用于提炼
独居石 指
生产稀土氧化物
注:除特别说明外,本预案摘要中所有数值均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
项数值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重大事项提示
截至本预案摘要签署日,本次重组涉及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经
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进行审计和评估之后,标的资产的经
审计财务数据、资产评估结果及定价情况等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相关资产经
审计的财务数据可能与重组预案披露情况存在差异,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重组预案“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本公
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重组预案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本次交易方案简要介绍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况
交易形式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海南矿业拟通过向海南域宁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 ATZ Mining 47.63%股
权以及 Felston 36.06%股权,并通过海南矿业拟为本次交易设立的境外全
资子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 ATZ Investment 持有的 ATZ Mining
交易方案简介
份募集配套资金。
截至本预案摘要签署日,标的资产审计和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评
交易价格(不含
估值及交易作价均尚未确定。标的资产最终交易价格将以具有从事证券、
募集配套资金金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确认的标的资产的评估
额)
值为基础,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并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名称 ATZ Mining 68.04%股权
主营业务 重矿砂精矿采选
交
易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标的公司/资产所属行业
所属行业
标 为“有色金属矿采选业(B09)”
的 符合板块定位 □是 □否 ? 不适用
一
其他 属于上市公司的同行业或上下游 ?是 □否
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 ?是 □否
名称 Felston 51.52%股权
主营业务 重矿砂精矿采选
交
易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标的公司/资产所属行业
所属行业
标 为“有色金属矿采选业(B09)”
的 符合板块定位 □是 □否 ? 不适用
二
其他 属于上市公司的同行业或上下游 ?是 □否
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 ?是 □否
构成关联交易 ?是 □否
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
交易性质 □是 ? 否(预计)
大资产重组
构成重组上市 □是 ?否
□有 □无
(截至本预案摘要签署日,标的公
司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上
本次交易有无业绩补偿承诺 市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
完成后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
关要求与交易对方另行协商确定
是否设置业绩补偿承诺)
□有 □无
(截至本预案摘要签署日,标的公
司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上
本次交易有无减值补偿承诺 市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
完成后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
关要求与交易对方另行协商确定
是否设置减值补偿承诺)
其他需特别说明的事项 无
(二)标的资产评估作价情况
截至本预案摘要签署日,标的公司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评估值
及交易作价均尚未确定。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具有从事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确认的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为基础,
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并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三)本次交易支付方式
序 交易标的名称及 支付方式 向该交易对方
交易对方
号 权益比例 现金对价 股份对价 其他 支付的总对价
ATZ Mining
该交易对方的
交易对价全部
以股份对价支
Felston 36.06% 确定
付
股权
ATZ Mining
该交易对方
ATZ 的交易对价
Investment 全部以现金
Felston 15.46% 确定
对价支付
股权
(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情况
股票种类 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上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
定价基准日 发行价格 日前 60 个交易日的上市公
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项下所发行的股份数量的计算方法为:向海
南域宁发行股份的数量=以发行股份形式向海南域宁支付的交易对价/发行价
格,依据该公式计算的发行股份数量精确至股,不足一股的部分,由海南域宁
自愿放弃。
截至本预案摘要签署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审计、评估
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及交易价格尚未确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
发行数量
产中向海南域宁发行股份的数量尚未确定。
在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
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或者上市公司依
照相关法律法规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本次发行股份
数量也随之进行调整。最终发行股份数量以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
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发行数量为上限。
□是 ? 否
是否设置发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行价格调整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则
方案
进行相应调整)
在本次交易中,海南域宁以持有的相关标的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
自本次交易发行结束之日(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向海南域宁发行的股份于上交
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但若海南域宁对用于认购上市公司新发
行股份的相关标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 12 个月的,则海南域宁在本
次交易项下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自本次交易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
锁定期安排 得转让。
如上述股份因上市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增加的股份
同时遵照上述锁定期进行锁定。若上述安排与届时适用的法律、中国证监会或
上交所出台的规定、措施不相符的,海南域宁同意根据届时的规定、措施进行
相应调整。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其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适用法律和
上交所的规则办理。
二、募集配套资金情况简要介绍
(一)募集配套资金概况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
募集配套资金金额 的交易价格的 100%,股份发行数量不超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 30%。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采取向特定对象以询价的方式发行股份,发行对象
为不超过 35 名符合法律、法规的特定对象,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
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
发行对象
信托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
他合格的投资者等。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
次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的股票。
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中介机构费
用、相关税费、人员安置费用等并购整合费用、交易标的项目建设、
补充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等,其中用于补充上市
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公司及标的公司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的比例不超过本次交易作价的
额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情况
境内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种类 每股面值 1.00 元
(A 股)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为不低
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的 80%。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经公司股东大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
定价基准日 发行价格 会审议通过、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
的发行期首日
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
人士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按照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根据询价
情况,与本次交易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配套募集资金具体金额将由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完
成并确定交易价格后,由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确定。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
格的 100%,股份发行数量不超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公司总
股本的 30%。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数量=本次配套募集资金金额/每股发行价格。若
发行数量 发行数量计算结果不足一股,则尾数舍去取整。
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将在本次交易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交所审核通过
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的相
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最终确定。
在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
所的相关规则作相应调整,股份发行数量也随之进行调整。
□是 ? 否
是否设置发
(公司在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
行价格调整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将
方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
让。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若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由于上市
公司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而新增取得的上市公司
锁定期安排 股份,其锁定期亦参照上述约定。
若上述锁定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则本次发行股份募
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上
述锁定期届满之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转让
事宜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聚焦于战略性资源的勘探和开发,目前已有业
务为包括铁矿、锂矿在内的战略性金属矿产和包括石油、天然气在内的战略性能源矿
产。铁矿资源方面,公司目前所开采的铁矿位于海南省昌江县石碌镇,石碌铁矿现已
成为具有采矿、选矿、运输、尾矿回收等综合生产能力的大型机械化矿山。锂资源方
面,公司于 2023 年取得位于非洲马里的 Bougouni 锂矿的控股权,并于 2023 年在海
南省儋州市投资建设 2 万吨氢氧化锂产线,预计均将于 2025 年初投产。油气资源方
面,公司全资子公司洛克石油从事油气勘探开发业务,洛克石油具有超过 20 年油气
勘探开发作业经验,业务范围涵盖从油气勘探、评价到开发、生产的上游全周期业务,
目前主要开发项目位于中国北部湾、中国四川、马来西亚。
标的公司 ATZ Mining、Felston 主要业务为重矿砂精矿采选,包含对锆钛矿原矿
的开采、初步分选、运输出口等流程。标的公司生产的重矿砂精矿经过下游进一步分
选、加工流程,可生产出钛精矿、锆英石、独居石、金红石等有价矿物。标的公司通
过下属子公司持有位于莫桑比克的代号分别为 5004C 和 7407C 的锆钛矿采矿证,该
等矿权蕴含矿产资源量丰富,可在采矿证批准范围内维持 15 年以上的开采期限。
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将拓展重矿砂精矿的采选业务,在公司现有资源品种基础
上,丰富了战略性金属矿产的类型,符合公司聚焦战略性资源的主营业务布局和战略
规划,进一步提升了业务规模和资源储量,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复星高科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郭广昌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根
据目前的交易方案,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
化。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本预案摘要签署日,本次交易对价尚未确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具体情况
尚未确定,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具体变动情况尚无法准确计算。公司将在
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并在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中详细测
算和披露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影响
截至本预案摘要签署日,标的公司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前后上
市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变动情况尚无法准确计算。上市公司将在审计、评估等相关工
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就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定量分
析,并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四、本次交易实施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程序
截至本预案摘要签署日,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如下:
组预案相关的议案;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的批准或核准,包括但不限于:
通过本次交易正式方案的相关议案;
上述批准或核准属于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审核通
过或同意注册,以及最终取得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及相关方
减持计划
(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复星高科、实际控制人郭广昌已出具《对于本次交易的原则性
意见》,主要内容如下:“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有利于
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有利于维护上
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公司/本人原则上同意本次交易。”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自本次重组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分别出具《关于本次交易事项披露之日起至实
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的承诺函》,具体如下: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本人未有在本次交易事项披露之日起至实施
完毕或本次交易终止期间减持海南矿业股份的计划,如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需要或市
场变化而减持海南矿业股份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关于本次交易事项披露之日起
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的承诺函》,具体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未有在本次交易事项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
或本次交易终止期间减持海南矿业股份的计划。如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需要或市场变
化而减持海南矿业股份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承诺函的承诺内容而导致海南矿业受到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六、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安排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
意见》的精神和中国证监会《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在本次交易过程中采取了
多项措施以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具体包括: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
重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
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完整地披露相关信息,切实履行法定的信息披
露义务,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
大事件。重组预案披露后,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本次
重组的进展情况。
(二)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涉及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决策程序,公司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
原则,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度中的规定的程序进行决策审批程序。独立董事
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议。
(三)确保本次交易的定价公平、公允
上市公司将聘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
资产进行审计、评估,并拟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对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
价、标的资产的权属状况等情况进行核查,对实施过程、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和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进行核查,发表明确意见,以确保本次交易标的资产
的定价公允、公平、合理,定价过程合法合规,不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将对本次交易涉及的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审核意见。
(四)网络投票安排
上市公司董事会将在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前发布提示性公告,提
示全体股东参加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会议。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规定,为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提供便利,就本次交易方案的
表决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参加现场会议投票,也可以直接通过网络进行
投票表决。
(五)分别披露股东投票结果
上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单独统计并披露除上市公司的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
他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
(六)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填补回报安排
截至本预案摘要签署日,本次交易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对上市
公司摊薄即期回报的情况需在审计、评估结果及交易价格确定后予以明确。上市公司
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等相关方将在本次重组报告书中根据评
估结果及交易价格情况,按照相关监管规则要求,制定相应的填补措施及承诺,并就
相关填补回报安排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七)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就认购股份的锁定期出具了承诺,具体内容详见“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之“八、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七、待补充披露的信息提示
截至本预案摘要签署日,标的公司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评估值
及交易价格尚未确定。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本次重组涉及的标的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资产评估结果和最终交易价格将在
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最终结果可能与重组预案披露情况存在较大差异,特提请投
资者注意。
重大风险提示
在评价本公司本次交易或作出投资决策时,除重组预案的其他内容和与重组预
案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上市公司已经按照相关规定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尽可能
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减少内幕信息的传播,但仍无法排除上市公司股价异
常波动或异常交易涉嫌内幕交易致使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鉴于本次交易的复杂性,自本次交易协议签署至最终实施完毕存在一定的时间
跨度,如交易相关方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或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交易各方在后
续的商业谈判中产生重大分歧,或者发生其他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等,均可
能对本次交易的时间进度产生重大影响,也存在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
风险。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交易各方可能需要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不断完善交易方案,
如交易各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则本次交易存在终止的可能。
(二)本次交易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详见“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之“七、本
次交易实施需履行的批准程序”之“(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
上述批准、核准或同意均为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在取得前述批准、核准或同意
前不得实施本次交易。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核准或同意,以及获得相关批准、
核准或同意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公告本次交易的最新进展,并提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审计、评估、法律、业务尽职调查工作尚未完成及交易价格尚未确定的风
险
截至本预案摘要签署日,标的公司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相关的
法律、业务尽职调查工作亦尚在进行中。待有关工作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再次召开董
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标的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资产评估结果、法律及业务信息将在符合法律规定
的证券服务机构出具正式报告后确定。最终审计数据、评估结果、交易价格、法律及
业务信息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重组预案中涉及的标的资产的主要财务指标、
经营业绩等仅供投资者参考之用,相关数据与最终审计、评估的结果可能存在一定差
异。特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交易的审计、评估、法律、业务尽职调查工作尚未完成及
交易价格尚未确定的风险。
(四)本次交易方案调整或变更的风险
截至本预案摘要签署日,交易对方海南域宁、ATZ Investment 及其实际控制人对
标的公司及下属资产的股权架构调整过程尚在进行中,标的公司的审计、评估等工作
尚未完成,交易对价等核心条款尚未最终确定,重组预案披露的方案仅为本次交易的
初步方案,最终方案将在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在本次交易的推进过程
中,市场环境可能会发生变化,监管机构的审核要求也可能对交易方案产生影响,交
易各方可能需根据各自诉求、市场环境变化及监管机构的审核要求进一步调整和完
善交易方案。本次交易存在未来重组方案调整或变更的风险。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
规定,若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本次交易需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特提请投资
者关注。
(五)收购整合的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纳入上市公司管理及合并范围,上市公司的业务范
围及规模、人员等将进一步扩大,上市公司也将面临经营管理方面的挑战,包括业务
整合、组织设置、内部控制、企业文化共享等方面。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能否
通过整合保持标的公司原有竞争优势并充分发挥并购整合的协同效应具有不确定性,
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二、与标的资产相关的风险
(一)矿产品销售价格波动的风险
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拓展境外重矿砂精矿采选业务。标的公司的主要产
品为重矿砂精矿,通过进一步分选、加工可生产钛精矿、锆英石、独居石、金红石等
有价矿物。矿产品售价与国际市场价格挂钩,下游产品价格又受到全球宏观政治经济
等多种因素(如通货膨胀、汇率、石油价格、政治局势)的影响而不断波动,从而给
标的资产及上市公司未来的业绩带来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二)资源储量勘探结果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的风险
标的公司作为矿产开发企业,矿山资源储量和矿石品位会影响标的公司的经营
活动和未来发展。由于勘查工程的局限性、矿山地质构造的多样性和复杂性,资源储
备和勘探结果可能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不排除实际储量和资源量低于预期,从而对
标的公司经营业绩构成不利影响。
(三)所在国政治经济环境变化风险
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涉及境外国家及地区。由于不同国家的发展状况差异以及
国家和地区间政治、经济关系变动,可能对标的公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上述情况包
括但不限于个别国家经济财政稳定性、通货膨胀、贸易限制、产业政策变动、外商准
入等情形。此外,自然灾害、战争冲突等因素可能对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的运营造成损
害。虽然标的公司一直持续关注上述事项对经营的影响及风险因素,以求进行预防并
制定应对措施,但上述相关事项的发生可能对标的公司盈利能力与持续经营造成不
利影响。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及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近年来,国务院、中国证监会、交易所等相关部门相继推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旨在支持上市公司并购重组。2024 年 3 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加强上市公司
监管的意见(试行)》,其中明确提出鼓励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来提升其投资价值,
并倡导上市公司灵活运用股份等多种工具来实施并购重组,注入优质资产;2024 年
要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在企业并购重组过程中的主要渠道作用,强化其在产权定价和
交易方面的功能,同时拓宽并购融资的渠道,并丰富并购支付的方式;2024 年 9 月,
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的意见》,提出鼓励引导头部
上市公司立足主业,加大对产业链上市公司的整合,支持传统行业上市公司并购同行
业或上下游资产,加大资源整合,合理提升产业集中度。上述相关政策支持为上市公
司并购重组提供良好环境。
把控能力
钛被广泛应用于化工、核电、航空、军工及各新兴领域。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
等部门联合编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十三五”规划中,钛被列为国家战略储备资源,
钛材被列入重点扶持的新材料品种。USGS 数据显示,2023 年中国钛铁矿资源储量
约 2.1 亿吨,占全球总储量 30.2%,位居全球第一。目前全球钛下游产业的增量也主
要来自中国,如 2023 年我国海绵钛的产量占全球 67%,钛白粉的产量占全球 54%。
然而,由于我国钛资源禀赋不佳,钛矿品位较低,钛矿资源总体处于供不应求状态。
目前国内钛矿企业产量和质量难以满足国内需求,优质钛矿进口依赖度高,相关报告
显示 2023 年进口依存度达 33%;2023 年我国钛矿主要进口来源国为莫桑比克、肯尼
亚、越南、美国、挪威等,前五名的占比高达 73%,进口集中度相对较高。根据海关
总署数据,2023 年我国对于钛矿砂及其精矿的进口量约为 425 万吨,同比增长 23%。
锆被广泛地应用于电子、陶瓷、玻璃、石化、建材、医药、纺织以及日用品等领
域。由于锆的分布非常分散,且不易被提取,因此常被称为“稀有金属”。全球目前
发现的 40 多种锆铪矿床中,用于工业生产的仅有锆英石和斜锆石两种。中国锆矿资
源禀赋较差,根据 2022 年中国自然资源部数据显示,中国锆矿储量仅为 7.16 万吨
(以 ZrO2 计),占全球锆矿储量的比例不足 1%。2023 年,全球锆矿产量 160 万吨,
其中中国产量 14 万吨,占比 8.8%;中国锆矿消费量 135 万吨,进口量 121 万吨,对
外依存度接近 90%。
独居石是一种稀土矿物,含有镧、铈、镨、钕等稀土元素,常被用于提炼生产稀
土氧化物。主要具有经济开采价值的独居石资源主要是冲击型或海滨砂矿床。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 ATZ Mining、Felston 通过下属公司持有位于莫桑比克东部
的大型锆钛矿 5004C 和 7407C,其中 5004C 累计探明资源量 3.12 亿吨矿石量,其中
钛铁矿平均品位 3.31%,锆英石平均品位 0.40%,独居石平均品位 0.03%,金红石平
均品位 0.31%。7407C 矿区累计探明资源量 4.13 亿吨矿石量,其中钛铁矿平均品位
处矿产均属于大型锆钛矿,具有显著的资源优势。本次交易将有效满足国内对锆钛矿
资源的需求,提升国家对战略性矿产资源的把控能力,符合国家发展战略。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聚焦于战略性资源的勘探和开发,目前已有业
务为包括铁矿、锂矿在内的战略性金属矿产和包括石油、天然气在内的战略性能源矿
产。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将拓展重矿砂精矿资源的采选业务,在公司现有资源品种
基础上,丰富了战略性金属矿产的类型,符合公司聚焦战略性资源的主营业务布局和
战略规划,进一步提升了业务规模和资源储量,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
力。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旗下共拥有 2 处位于莫桑比克的锆钛矿采矿权,矿权分别
于 2012 年和 2022 年正式投产。矿权蕴含矿产资源量丰富,可在采矿证批准范围内
维持 15 年以上的开采期限。公司本次交易旨在储备优质矿产资源,介入多矿种开发
利用,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本次交易后,公司将新增重矿砂
精矿的采选业务,在原有资源品种的基础上,丰富了战略性金属矿产的类型,提升了
规模和资源储量,提高盈利能力和竞争力。另一方面,通过本次对标的资产的收购,
可提升上市公司在莫桑比克富钛矿资源的控制力,莫桑比克是全球第二大钛矿生产
国,该标的有利于上市公司发挥矿产资源整合的地域优势,通过资源勘查、资产并购
等方式充分发掘标的资产邻近区域矿产资源,增大自身资源储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
力。
目前全球钛下游产业的增量主要来自中国,然而由于我国钛资源禀赋不佳,钛矿
品位较低,钛矿资源总体处于供不应求状态。目前国内钛矿企业产量和质量难以满足
国内需求,优质钛矿进口依赖度高。钛产业链各个环节中,上游矿山开采利润率相对
较高。相关统计显示,钛产业链中,上游主流矿山端企业毛利率在 45%左右,中游冶
炼端企业毛利率在 15%左右,下游钛材企业毛利率在 20%左右。
标的公司拥有的两处锆钛矿均为海滨型海砂矿,具有投资小、易采、易选的特点。
标的矿山的矿石资源量大,重矿物品位高,矿山服务期长,成本竞争力强,且伴生矿
物锆英石、独居石经济价值高。传统锆英石产量大国澳大利亚、南非等面临矿山资源
枯竭而带来的产量下滑,中国长期对锆英石进口依赖度高达 90%,迫切需要寻求海
外稳定的矿石供应来源。独居石作为一种提炼轻稀土氧化物的原料,定价跟稀土氧化
物价格高度相关,稀土元素作为不可再生的稀缺性战略资源,公司看好其未来需求和
产品价格。通过本次交易,公司拥有的矿产资源量的权益将进一步增厚,有利于公司
生产规模和盈利能力的提高。
二、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本次交易包括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本次募集配
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条件,但最终配套融资发
行成功与否或是否足额募集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上市公司拟通过向海南域宁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 ATZ Mining 47.63%股权以及
Felston 36.06%股权,并通过上市公司拟为本次交易设立的境外全资子公司以支付现
金的方式购买 ATZ Investment 持有的 ATZ Mining 20.41%股权以及 Felston 15.46%股
权,从而合计收购取得 ATZ Mining 68.04%股权以及 Felston 51.52%股权。本次交易
完成后,ATZ Mining、Felston 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
本次交易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支付交易对价,具体方式参见本小节之
“四、本次交易的支付方式”。
上市公司本次购买资产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
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上市地点为上交所。
(1)发行价格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
参考价的 8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
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交易均价的计算公
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股份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定
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具体情况如下:
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区间 交易均价(元/股) 交易均价的 80%(元/股)
前20 个交易日 7.44 5.96
前60 个交易日 6.99 5.59
前120 个交易日 6.66 5.33
注:交易均价相关计算数据向上取整保留两位小数。
经充分考虑上市公司的历史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因素且兼顾上市公司、交易对
方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确认,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
行价格为 5.59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的
自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配股、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
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 P0,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每股配股数为 K,
配股价为 A,每股派息为 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则:
派息: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2)发行数量
鉴于标的资产的交易对价尚未确定,本次交易中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尚
未确定。具体发行数量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的股份数量=股份支付对价金额÷发行价格。
若经上述公式计算的具体发行数量为非整数,则不足一股的,交易对方自愿放
弃。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文件为准。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
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配股、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
次发行数量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在本次交易中,海南域宁以持有的相关标的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
自本次交易发行结束之日(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向海南域宁发行的股份于上交所上
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但若海南域宁对用于认购上市公司新发行股份的相
关标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 12 个月的,则海南域宁在本次交易项下取得的
上市公司新增股份自本次交易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如上述股份因上市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增加的股份同
时遵照上述锁定期进行锁定。若上述安排与届时适用的法律、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出
台的规定、措施不相符的,海南域宁同意根据届时的规定、措施进行相应调整。在上
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其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适用法律和上交所的规则办理。
(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以询价的方式发行股份募集配
套资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
价格的 100%,股份发行数量不超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公司总股本
的 3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的 80%。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交
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
会的授权范围内,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根据询价情况,与本
次交易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中介机构费用、相关税
费、人员安置费用等并购整合费用、交易标的项目建设、补充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流
动资金、偿还债务等,其中用于补充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的比例
不超过本次交易作价的 25%或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 50%。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用途
及对应金额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募集配套资金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注册决定
的募集资金金额及发行股份数量为上限。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将在本次交易经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最终确定。
若未来证券监管机构对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规定颁布新的法规或监管意见,上
市公司将根据新的法规和监管意见予以调整。
三、本次交易的性质
(一)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预案摘要签署日,本次交易的审计及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估值及
定价尚未确定,根据标的公司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初步判断,本次交易预计不会达到
《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对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认定,公司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详
细分析和披露。
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根据《重组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交易需要经
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前,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
完成后,交易对方海南域宁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比例预计将超过 5%,将构成上市公
司关联方。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上市公司近 36 个月内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前,复星高科为上市公
司控股股东,郭广昌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目前的交易方案,本次交易完成后,
预计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且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根本变化。因此,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四、本次交易的支付方式
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海南域宁、ATZ Investment 合计持有
的 ATZ Mining 68.04%股权以及 Felston 51.52%股权。具体方式如下:
序 交易标的名称及 支付方式 向该交易对方
交易对方
号 权益比例 现金对价 股份对价 其他 支付的总对价
ATZ Mining
该交易对方的
交易对价全部
以股份对价支
Felston 36.06% 确定
付
股权
ATZ Mining
该交易对方
ATZ 的交易对价
Investment 全部以现金
Felston 15.46% 确定
对价支付
股权
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获得的具体股份及现金对价情况将在交易标的审计、评估
工作完成、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确定后,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并在本次交易的
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五、标的资产预估值和作价情况
截至本预案摘要签署日,标的公司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评估值
及交易价格尚未确定。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本次重组涉及的标的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资产评估结果和最终交易价格将在
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特提请投资者注意。
六、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和补偿安排
鉴于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暂未签订明确的业绩承诺补
偿协议。待相关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
要求与交易对方就业绩承诺和补偿、减值测试等事项进行协商,并另行签署相关协议。
七、本次交易实施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程序
截至本预案摘要签署日,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如下:
组预案相关的议案;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的批准或核准,包括但不限于:
通过本次交易正式方案的相关议案;
上述批准或核准属于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审核通
过或同意注册,以及最终取得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主体 承诺类型 主要内容
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关于所提供
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
信息真实性 、
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
准确性和完
印章均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
整 性 的 承诺
得合法授权;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函
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出现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上市公司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关于不存在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
涉嫌内幕交
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即不存在
易而受到处
因涉嫌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
罚或受到立
侦查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
案侦查等情
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
况的承诺函
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关于合法合 本公司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规及诚信情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最近三年不存在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
况的承诺函 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
承诺主体 承诺类型 主要内容
经股东大会认可的情形。
关于公司不存 2、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
在《上市公司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且最近一年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
证券发行注册 谴责的情形。
管理办法》第 3、本公司或者其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
十一条规定的 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
不得向特定对 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象发行股票的 4、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
情形的承诺函 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的情形。
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的情形。
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
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已履行
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
关于所提供
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人若持有海南矿
信息真实
业股份,本人将暂停转让在海南矿业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
性、准确
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
性、完整性
户提交海南矿业董事会,由海南矿业董事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
的声明与承
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
诺函
授权海南矿业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
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海南矿业董事会
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
上市公司
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
董事、监
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
事、高级
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管理人员
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出现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海南矿业或投
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关于本次重组
起至实施完毕或本次交易终止期间减持海南矿业股份的计划。
事项披露之日
如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需要或市场变化而减持海南矿业股份的,
起至实施完毕
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期间的股份减
持计划的承诺
力,若因本人违反本承诺函的承诺内容而导致海南矿业受到损
函
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
关于不存在涉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
嫌内幕交易而 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即不存在因
受到处罚或受 涉嫌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
到立案侦查等 查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
情况的承诺函 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
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承诺主体 承诺类型 主要内容
关于合法合规 本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及诚信情况的 证监会立案调查,最近三年不存在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
承诺函 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作出的重要承诺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人作出的重要承诺如下:
承诺主体 承诺类型 主要内容
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
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已
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
关于所提供信 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公司若持有海南矿
息真实性、准 业股份,本公司将暂停转让在海南矿业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
确性、完整性 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
的声明与承诺 账户提交海南矿业董事会,由海南矿业董事会代为向证券交易
函 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
的,授权海南矿业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
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海南矿业
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
上市公司控 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
股股东 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
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出现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海南矿业或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关于本次重组
事项披露之日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未有在本次交易事项披露之日
起至实施完毕 起至实施完毕或本次交易终止期间减持海南矿业股份的计划,
期间的股份减 如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需要或市场变化而减持海南矿业股份的,
持计划的承诺 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函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关于不存在涉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
嫌内幕交易而 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即不存在
受到处罚或受 因涉嫌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
到立案侦查等 侦查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
情况的承诺函 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
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关于合法合规
最近三年内,本公司不存在严重损害海南矿业利益或者投资者
及诚信情况的
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承诺函
立经营的能力。
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
营有关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
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
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
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不在本公司、海南矿业实际控制人
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海南矿业的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海
南矿业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关于保证海南
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
矿业股份有限
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没有与本公司、海南
公司独立性的
矿业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承诺函
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本公司、海南矿业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方关系和关联交易。海南矿业的业务独立于本公司、海南矿业实
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本公司、海南矿业实际控制人
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没有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
易。
本公司保证上述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知晓本承诺函对本公司的法律效
力,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承诺人(包括本承诺人所控制的其他企
业,下同)目前未从事与海南矿业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如本承诺人(包括本承诺人现有或将来控制的其他公司或组织)
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海南矿业主营业务或者主营产品相竞争
关于避免同业
或可能构成竞争,则本承诺人将立即通知海南矿业,并优先将该
竞争的承诺函
商业机会给予海南矿业,或促使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公司或组
织通知海南矿业,并优先将该商业机会给予海南矿业。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承诺人愿意承担给海南矿业造成的全部经
济损失。
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
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
关于减少和规
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联
范与上市公司
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
关联交易的承
性文件和海南矿业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回避表
诺函
决等公允程序,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海
南矿业及海南矿业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予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公司优于给予第三者的条件。
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海南矿业的资金、利
润,保证不损害海南矿业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或补偿由此给海南矿业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形成的直接或间接的控制权或对海南矿业存在重大影响期间持
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
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已履
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
关于所提供信 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人若持有海南矿业股
息真实性、准 份,本人将暂停转让在海南矿业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
确性、完整性 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
的声明与承诺 交海南矿业董事会,由海南矿业董事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
函 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
海南矿业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
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海南矿业董事会未向
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
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
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
投资者赔偿安排。
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
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出现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海南矿业或投
人
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关于本次重组
事项披露之日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未有在本次交易事项披露之日起
起至实施完毕 至实施完毕或本次交易终止期间减持海南矿业股份的计划,如
期间的股份减 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需要或市场变化而减持海南矿业股份的,将
持计划的承诺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函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
关于不存在涉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
嫌内幕交易而 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即不存在因
受到处罚或受 涉嫌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
到立案侦查等 查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
情况的承诺函 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
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关于合法合规
最近三年内,本人不存在严重损害海南矿业利益或者投资者合
及诚信情况的
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承诺函
关于保证海南 1、本人保证海南矿业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
矿业股份有限 经营的能力。
公司独立性的 2、本人保证海南矿业的资产完整。海南矿业具备与生产经营有
承诺函 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
有关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
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
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海南矿业控股股
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不在海南矿业控股
股东、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海南矿业的财务人员不
在海南矿业控股股东、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
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没有与海南矿业控股股
东、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海南矿业控股股东、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关系和关联交易。海南矿业的业务独立于海南矿业控股股东、本
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海南矿业控股股东、本人及本人控
制的其他企业间没有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本人保证上述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知晓本承诺函的法律效力,如有违反愿
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承诺人(包括本承诺人所控制的其他企
业,下同)目前未从事与海南矿业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如本承诺人(包括本承诺人现有或将来控制的其他公司或组织)
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海南矿业主营业务或者主营产品相竞争
关于避免同业
或可能构成竞争,则本承诺人将立即通知海南矿业,并优先将该
竞争的承诺函
商业机会给予海南矿业,或促使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公司或组
织通知海南矿业,并优先将该商业机会给予海南矿业。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承诺人愿意承担给海南矿业造成的全部经
济损失。
之间发生关联交易。
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
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联
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
性文件和海南矿业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回避表
关于减少和规 决等公允程序,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海
范与上市公司 南矿业及海南矿业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关联交易的承 3、保证不要求或不接受海南矿业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给
诺函 予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优于给予第三者的条件。
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海南矿业的资金、利
润,保证不损害海南矿业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或补偿由此给海南矿业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成的直接或间接的控制权或对海南矿业存在重大影响期间持续
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
关于不存在涉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
嫌内幕交易而 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即不存在因
上市公司
受到处罚或受 涉嫌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
控股股东
到立案侦查等 查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
的董事、监
情况的承诺函 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
事、高级
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管理人员
关于合法合规
最近三年内,本人不存在严重损害海南矿业利益或者投资者合
及诚信情况的
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承诺函
(三)交易对方、交易对方控股股东及各自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
要承诺
本次交易对方海南域宁、ATZ Investment,交易对方控股股东域潇集团及各自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如下:
承诺主体 承诺类型 主要内容
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
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
印章均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
得合法授权;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
关于所提供信 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公司若持有海南矿
息真实性、准 业股份,本公司将暂停转让在海南矿业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
确性和完整性 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
的声明与承诺 账户提交海南矿业董事会,由海南矿业董事会代为向证券交易
交易对方
函 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
海南域
的,授权海南矿业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
宁、ATZ
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海南矿业
Investment
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
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
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
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出现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海南矿业或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关于不存在涉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
嫌内幕交易而
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即不存在
受到处罚或受
因涉嫌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
到立案侦查等
侦查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
情况的承诺函
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
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本公司合法持有目标股权,具体包括本公司所持有之目标股权
权属清晰,不存在纠纷,不存在目标股权权属方面的抵押、质押
等担保情形,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目标股权被有关司法机关或
行政机关拍卖、查封、冻结、征用或限制转让的情形,不存在与
目标股权权属相关的未决诉讼、仲裁以及任何其他司法程序,如
关于目标股权
相关法律程序得到适当履行,目标股权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
权属情况的承
股份过户或相关转移手续不存在法律障碍。
诺函
若目标股权存在影响本次交易的瑕疵,本公司将确保在将目标
股权交割至海南矿业前尽力解决上述瑕疵。
如因目标股权于本次交易完成前存在的任何瑕疵而导致本次交
易完成后海南矿业遭受经济损失的,则本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
交易对方,将全额补偿海南矿业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行政处罚(与证券市
关于合法合规 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
及诚信情况的 2、最近五年内,本公司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
承诺函 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的情况,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其他重大失信行为,亦不存在其他不良记录。
在本次交易中,本公司以持有的 ATZ Mining Limited 47.63%股
权以及 Felston Enterprises Limited 36.06%股权认购取得的海南
矿业新增股份自本次交易发行结束之日(海南矿业就本次交易
向本公司发行的股份于上交所上市之日) 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但若本公司对用于认购海南矿业新发行股份的标的股权持续拥
有权益的时间不足 12 个月的,则本公司在本次交易项下取得的
关于认购股份
交易对方 海南矿业新增股份自本次交易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
锁定期的承诺
海南域宁 让。
函
如上述股份因海南矿业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
的,增加的股份同时遵照上述锁定期进行锁定。
若上述安排与届时适用的法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
交所出台的规定、措施不相符的,本公司同意根据届时的规定、
措施进行相应调整。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其转让和交易依照
届时有效的适用法律和上交所的规则办理。
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关于所提供信
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
息真实性、准
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
确性和完整性
印章均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
的声明与承诺
交易对方 得合法授权;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函
控股股东 3、本公司对为本次重组所提供或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域潇集团 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出现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海南矿业或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关于合法合规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行政处罚(与证券市
及诚信情况的 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
承诺函 2、最近五年内,本公司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
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的情况,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其他重大失信行为,亦不存在其他不良记录。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关于不存在涉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
嫌内幕交易而 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即不存在
受到处罚或受 因涉嫌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
到立案侦查等 侦查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
情况的承诺函 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
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关于所提供信
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
息真实性、准
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已履行
确性和完整性
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不存在任何虚
的声明与承诺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函
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出现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海南矿业或投
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交易对方
的实际控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
制人吴
关于合法合规 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
涛、党慧
及诚信情况的 2、最近五年内,本人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
及吴域潇
承诺函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
情况,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
重大失信行为,亦不存在其他不良记录。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机构不存在《上市公
关于不存在涉 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
嫌内幕交易而 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受到处罚或受 情形,即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
到立案侦查等 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
情况的承诺函 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
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待 本 次 交 易 前 的 相 关 股 权 重 组 完 成 后 , 海 南 域 宁 和 ATZ
Investment Limited 将直接持有(1)ATZ Mining Limited(一家依
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设立的有限公司,公司编号为 2164718)
交易对方 以及(2)Felston Enterprises Limited(一家依据英属维尔京群岛
海南域 法律设立的有限公司,公司编号为 1679038)股权,并间接持有
宁、ATZ ( 1 ) HongKong ChangCheng Mining Development Company
Investment Limited(香港长城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一家依据香港特别行政
关于直接及间
及其控股 区法律设立的有限公司,公司编号为 1744886); (2)Hong Kong
接持有目标资
股东域潇 Lok Ho Limited(香港皓有限公司,一家依据香港特别行政区法
产完整权利的
集团,实 律设立的有限公司,公司编号为 3225598); (3)AFRICA GREAT
承诺函
际控制人 WALL MINING DEVELOPMENT COMPANY, LIMITADA(非洲
吴涛、党 长城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一家依据莫桑比克共和国法律设立的
慧、吴域 有 限 公司 ,公 司 编号 为 100018810) , 及; (4) CRONUS
潇 MINERALS, LDA(克洛诺斯矿业有限公司,一家依据莫桑比克
共和国法律设立的有限公司,公司编号为 100276828)的完整权
利且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
权债务处理合法。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
关于不存在涉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
嫌内幕交易而 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即不存在因
交易对方海 受到处罚或受 涉嫌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
南域宁、 到立案侦查等 查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
ATZ 情况的承诺函 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
Investment 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的董 1、最近五年内,本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
事、监事、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
高级管理 关于合法合规 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
人员 及诚信情况的 2、最近五年内,本人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
承诺函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
情况,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
重大失信行为,亦不存在其他不良记录。
(四)标的公司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主体 承诺类型 主要内容
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关于所提供
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
信息真实
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
性、准确性
印章均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
和完整性的
获得合法授权;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声明与承诺
漏。
函
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出现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海南矿业或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标的公司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ATZ
关于不存在涉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
Mining、
嫌内幕交易而 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即不存在
Felston
受到处罚或受 因涉嫌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
到立案侦查等 侦查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
情况的承诺函 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
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行政处罚(与证券
关于合法合规 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
及诚信情况的 2、最近五年内,本公司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
承诺函 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的情况,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其他重大失信行为,亦不存在其他不良记录。
(本页无正文,为《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之盖章页)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