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四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3 人,实到独立董事 3 人。本次会议的通
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
经与会独立董事认真审议后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间接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经审议,本次公司向间接控股股东借款能够有效解决湘邮科技的
融资需求,体现了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对公司业务发展的大力支持,既
有利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改善公司资金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同时也
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本次借款利率根据实际贷款天数按照不高于
中国人民银行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符合市场行情。本次
借款无需公司提供抵押或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全体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
张宏亮 魏先华 王定健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