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56 证券简称:丝路视觉 公告编号:2024-095
债券代码:123138 债券简称:丝路转债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星期一)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公司已于 2024 年 12 月 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4-092)。本次会议将采取现场投票与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公司股东行使
表决权,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决定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23 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2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2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
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4 年 12 月 23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
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参考格式附后),该股东代理人可
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码
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等额选举)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
《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
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及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1-议案 7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上披露的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87)、《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88)、《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
公告》
(公告编号:2024-089)。议案 8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1 日在巨潮
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上披露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4-064)、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 年
(1)议案 1、2、3 均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应选举非独立董事 4 名,
独立董事 3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 2 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乘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
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
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含)同意
方可通过。
(3)本次会议议案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
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
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
会登记表》
(详见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的扫描件/复
印件。电子邮件须在 2024 年 12 月 18 日 18:30 前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公司不接
受电话登记。
公室。
联系人:贺依婷
电话:0755-88321338
传真:0755-88321687
邮箱:heyiting@silkroadcg.com
费用自理。
席本次股东大会。
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
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
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
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第 1 项议案,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4 位):股
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股东可以将所拥有
的选举票数在 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
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第 2 项议案,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股东
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
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
票数。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第 3 项议案,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
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
拥有的选举票数。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和 13:00-15:00。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间。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二: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丝路视觉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
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指示
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该列打勾
提案名称
编码 的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
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为 2024 年 12 月 日,本次受托期限至 2024 年 12 月 日止。
备注:
做出投票指示。
股东拥有的投票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议案 1 选举非独立董事 4 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4;
议案 2 选举独立董事 3 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3;
议案 3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 2 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2;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
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候选人,也可以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
票数。如果不同意该候选人就投 0 票。
项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或者放弃投票。
附件三: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姓名/名称
股东身份证号/股东注册号
股东账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法人股东盖章/自
然人股东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