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33 证券简称:美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1
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环境友好型农药制剂生产基地技术改
造项目、综合实验室建设项目、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
? 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用途:拟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4,987.80 万
元及期后产生的利息(最终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为准)
转入对应公司一般银行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38 号)核准,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3,380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
行价格为 12.69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28,922,000.00 元,扣除
发行费用 37,078,608.07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391,843,391.93 元。上述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并于 2021 年 9
月 8 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第 230Z0192 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内,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严格按照《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有限公司西安分行营业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南大街支行、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蒲城县支行和光大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分
别 开 设 募 集 资 金 专 项 账 户 , 账 号 分 别 为 80101158000035475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营业部和光大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 78550180801800095。
截至 2024 年 12 月 10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募集资金存放余额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雁塔支行 801011580000354751 3,662.0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营业部 78550180808090089 0.1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南大街支行 129910070810555 0.0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8111701012300647488 1,785.29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蒲城县支行 26530101040031754 0.0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营业部 78550180801800095 1,325.64
合 计 6,773.09
注:募集资金账户实际存放余额(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
费等的净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承诺投 项目达到预定可
序号 项目名称
规模(万元) 资额(万元) 使用状态日期
环境友好型农药制剂生
产基地技术改造项目
合计 48,777.37 39,184.34 -
四、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环境友好型农药制剂生产基地技术
改造项目”、“综合实验室建设项目”及“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截至 2024
年 12 月 10 日,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拟投入募集 累计投入金 利息收入及理财收 预计节余募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资金 额 益净额 资金
环境友好型农药制剂生产基
地技术改造项目
综合实验室建设项目 7,000.00 5,866.10 191.90 1,325.79
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 4,300.00 4,373.36 73.36 0.00
合计 21,584.34 17,197.67 601.13 4,987.80
注 1: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净额为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
费等的净额;具体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注 2: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含待支付合同尾款、质保金等,该部分款项待达到合同付款
条件后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注 3:合计数与单项加总的尾差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五、本次结项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上述募投项目均已顺利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在募投项目实
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基
础上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
集资金,较好地控制了项目成本。在项目建设各个环节中,公司加强费用的控
制、监督和管理,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的支出。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现金管理收益。
六、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公司上述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对上述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4,987.80 万
元及期后产生的利息(最终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为准)
转入对应公司一般银行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
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在满足付款条件时,通过自有资金支付合同尾款、质保金
等。在上述资金转出专户后,公司将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公
司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拟将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
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安排,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部
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
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监
事会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审议
该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