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52 证券简称:万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4-094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月 1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
事 9 名,超过全体董事成员的半数。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
次会议由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相关法
律法规、《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湖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与上海雪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雪湖”)合作,
增强双方在智能网联及激光雷达相关技术与产品核心竞争力,董事会同意公司与
上海雪湖、上海雪湖其他股东、上海雪湖实际控制人张强先生共同签订《北京万
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雪湖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
详情参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刊载的《关于公司与上
海雪湖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5 年度与关联人重庆通慧网联
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车百智能网联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易构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上海雪湖科技有限公司、广东车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济达交通科技有
限公司发生采购产品、服务或销售产品、提供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
人北京立腾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进行关联交易,预计
公司关联董事翟军先生、刘会喜先生、房颜明先生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
事进行了表决。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详情参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刊载的《关于 2025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司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东
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含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详情参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刊载的《关于使用部分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司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东
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并提用综合授信补充抵押的议案》;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
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并提用综合授信的议案》,根据中信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审核需求,拟增加房产抵押,
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万集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万集”)
信银行申请并提用综合授信,并将位于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大学园路 15 号附 1 号
工业项目(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现代服务业示范基地二期(2#-6#楼))3 栋 4 层
期限为自银行审批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武汉万集法定代表人或法
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
关合同及法律文件。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申请并提用综合授信补充抵押的议案》;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申请并提用综合授信的议案》,根
据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审核需求,拟增
加房产抵押,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万集 2024 年总体经营计划安排,为满足公司日常
生产经营需要,武汉万集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申请并提用综合授
信,并将位于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大学园路 15 号附 1 号工业项目(华中科技大学
科技园现代服务业示范基地二期(2#-6#楼))3 栋 5 层 1 新型厂房号房产抵押至
交通银行;申请并提用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授信品种包括
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保函、银行承兑汇票等,额度期限为自银行审批之日起
两年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武汉万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
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法律文件。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情参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刊载的《关于召开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