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72 证券简称:阿特斯 公告编号:2024-080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
股东 Beta Metric Limited(新佰视界有限公司)、无锡元禾重元优能创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合称“转让方”或“出让方”)保证向阿特斯阳光电力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特斯”或“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 11.88 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 55,323,258 股。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本次询价转让。
其中,转让方 Beta Metric Limited(新佰视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eta
Metric”)非阿特斯的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人员,Beta Metric
提名任亦樵先生为阿特斯的董事。
? 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转让后,Beta Metric 持股比例由 4.43%减少至 3.68%;无锡元禾重元
优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元禾重元”)持股比例
由 4.32%减少至 3.57%。
一、 转让方情况
(一) 转让方基本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6 日,转让方所持首发前股份的数量、占总股本比例情况如
下:
序号 参与转让股东的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均非阿特斯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
股东。Beta Metric 非阿特斯的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人员,Beta Metric
提名任亦樵先生为阿特斯的董事。元禾重元非阿特斯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核心技术人员。
(二) 转让方一致行动关系及具体情况说明
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三) 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实际转让
持股数量 持股 拟转让数 实际转让数量 转让后持
序号 股东姓名 数量占总
(股) 比例 量(股) (股) 股比例
股本比例
合计 322,952,354 8.76% 55,323,258 55,323,258 1.50% 7.26%
注:以上表格中的“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系转让方截至 2024 年 12 月 6 日的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
各项加总数与合计数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导致。
Beta Metric、元禾重元系阿特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股份超过 5%的股东,
在招股说明书中就股份减持做出了相关承诺(“5%以上股东减持承诺”)。阿特斯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Beta Metric、元禾重元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分别下降至 4.53%、4.42%(截至 2023 年 6 月 9 日)。
Beta Metric、元禾重元本次询价转让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完毕了此
前做出的 5%以上股东减持承诺。
(四) 转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 转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受让方情况
(一) 受让情况
实际受让数量 占总股本 限售期
序号 受让方名称 投资者类型
(股) 比例 (月)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 基金管理公
公司 司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 基金管理公
司 司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 基金管理公
限公司 司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凌
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私募基金管
-凌顶方圆守正七号 理人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
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 合格境外机
有限公司 构投资者
上海金锝私募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代“金锝 私募基金管
至诚 19 号私募证券 理人
投资基金”
上海金锝私募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代“金锝 私募基金管
尧典 22 号私募证券 理人
投资基金”
实际受让数量 占总股本 限售期
序号 受让方名称 投资者类型
(股) 比例 (月)
上海金锝私募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代“金锝 私募基金管
仁贤 8 号私募证券投 理人
资基金”
深圳市康曼德资本管
理有限公司-康曼德 私募基金管
基金
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
限公司-盛泉恒元量化 私募基金管
套利专项 84 号私募 理人
证券投资基金
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
限公司-盛泉恒元量化 私募基金管
套利专项 46 号私募 理人
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迎水方远多 私募基金管
策略 1 号私募证券投 理人
资基金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鹿秀长颈鹿 私募基金管
金
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
限公司-盛泉恒元灵活 私募基金管
配置专项 34 号私募 理人
证券投资基金
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
限公司-盛泉恒元灵活 私募基金管
配置专项 2 号私募证 理人
券投资基金
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
限公司-盛泉恒元量化 私募基金管
套利专项 50 号私募 理人
证券投资基金
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
限公司-盛泉恒元量化 私募基金管
套利专项 38 号私募 理人
证券投资基金
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
限公司-盛泉恒元量化 私募基金管
套利专项 35 号私募 理人
证券投资基金
实际受让数量 占总股本 限售期
序号 受让方名称 投资者类型
(股) 比例 (月)
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
限公司-盛泉恒元量化 私募基金管
套利 9 号私募证券投 理人
资基金
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
限公司-盛泉恒元量化 私募基金管
套利 1 号专项私募证 理人
券投资基金
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
私募基金管
理人
略量化对冲 1 号基金
注:因四舍五入,实际受让数量“占总股本比例”可能存在尾差。
(二) 本次询价过程
转让方与组织券商综合考虑股东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
的价格下限。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下限不低于华泰联合证券向投资者发送《阿特斯阳
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认购邀请书》(以下
简称“《认购邀请书》”)之日(即 2024 年 12 月 6 日,含当日)前 20 个交易日
阿特斯股票交易均价的 70%。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 166 家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基
金公司 46 家、证券公司 33 家、保险机构 20 家、合格境外投资者 14 家、私募基金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 2024 年 12 月 9 日 7:15 至 9:15,
组织券商收到《认购报价表》合计 38 份,均为有效报价,前述投资者均及时发送
相关申购文件。
(三) 本次询价结果
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 38 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 23
家受让方获配,最终确认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 11.88 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
(四) 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五) 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 √不适用
四、 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受让方、询价对象认购
资格、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并认为:
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
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
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六、 上网公告附件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
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