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前后对
照表
原《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修订后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
议事规则》 规则》
章节 章节
内 容 方 式 内 容
条目 条目
全文 股东大会 修订 全文 股东会
第二章 董事 第二章 董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
担任公司的董事:……(二)
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
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
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
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
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
第八条 修订 第八条 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
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
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
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 2
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
年;……(五)个人因所负数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
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
债务到期未清偿;
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第三章 董事会 第三章 董事会
董事会主要职责: 董事会主要职责:
(三)决定公司经营计划 (三)决定公司投资方
和投资方案; 案;……
……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 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
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
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 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
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 第二十 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法律
第二十条 修订
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总 条 顾问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
经济师等高级管理人员,并 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聘任
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项;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 ……
表; (十三)决定低于公司最近
……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的赠
(十三)决定公司最近一 与或受赠资产及对外捐赠;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以下 (十四)审查公司重大关联
的赠与或受赠资产; 交易,限额以上的提交公司股
(十四)审查公司重大关 东会审议;
联交易,限额以上的提交公 (十五)研究决定对董事
司股东大会审议; 长、总经理的授权;
(十五)研究决定对董事 (十六)管理公司信息披露
长、总经理的授权; 事项;
(十六)管理公司信息披 (十七)向股东会提请聘请
露事项; 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
(十七)向股东大会提请 务所;
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 (十八)听取公司总经理的
会计师事务所; 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八)听取公司总经理 汇报并检查总经理和其他高级
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 管理人员对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的工作; 情况;
(十九)就注册会计师对 (十九)就注册会计师对公
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有保 司财务报告出具的有保留意见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向股东 的审计报告向股东会做出说
大会做出说明; 明;
(二十)法律、行政法规、 (二十)制订公司合并、分
部门规章或本公司《章程》 立、解散、申请破产、变更公
规定以及公司股东大会授 司形式的方案;
予的其他职权。 (二十一)制订公司发展战
略,制定实施落实公司发展战
略重大举措的方案;
(二十二)建立健全内部监
督管理和风险管理制度,加强
内部合规管理,决定公司的风
险管理体系、内部控制体系、
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
体系、合规管理体系,对公司
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法律合
规管理制度及其有效实施进
行总体监控和评价,定期听取
工作报告;
(二十三)制定公司重大会
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方案;
决定对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经审计净利润或最近一期
经审计的净资产的影响比例
不超过 50%的自主变更会计
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方案;
(二十四)决定公司安全生
产、生态环保、维护稳定、社
会责任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二十五)决定董事会授权
决策制度和方案;
(二十六)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或本公司《章程》规
定以及公司股东会授予的其他
职权。
董事会的决策权(一)
董事会对以下交易事项的
决策权: 董事会的决策权(一)董
决定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权:
净资产的 5%以上,15%以 1、对外投资的权限:决
下的对外投资。 定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限:决定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2、收购或出售资产权限:
计净资产的 5%以上,15%以 决定低于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下的购买或出售资产。 计净资产 15%的购买或出售资
决定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4、资产抵押的权限:决
净资产的 5%以上,15%以下 定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的资产抵押。 净资产 15%的资产抵押。
限:决定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决定低于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 0.5%以上,5% 计净资产 5%的关联交易。
第二十一 第二十
以下,且交易金额在 300 万 修订 6、债权或债务重组的权
条 一条
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限:决定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
权限:决定公司最近一期经 重组。
审计净资产的 5%以上,15% 7、研究与开发项目的权
以下的债权或债务重组。 限:决定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
权限:决定公司最近一期经 项目。
审计净资产的 5%以上,15% 8、租入或租出资产的权
以下的研究与开发项目。 限:决定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
权限:决定公司最近一期经 资产。
审计净资产的 5%以上,15% 9、……
以下的租入或租出资产。 10 、 管 理 合 同 签 订 的 权
限:决定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计净资产的 5%以上,15%以 的签订。
下的管理方面合同(含委托
经营、受托经营等)的签订。
第四章 董事长 第四章 董事长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
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
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及时向董事会传达
中央精神、国资监管及证券监
管政策,通报有关方面监督检
查所指出的需要董事会推动
落实的工作,督促整改的问
题;
(四)组织开展战略研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究。每年至少主持召开 1 次由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 董事会和经理层成员共同参
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加的战略研讨或者评估会;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 (五)确定年度董事会定
决议的实施情况; 期会议计划,包括会议次数、
(三)签署公司股票、公 会议时间等,必要时决定召开
司债券及其他有价证券; 董事会临时会议;
第二十五 (四)签署董事会重要文 第二十 (六)组织制订、修订董
修订
条 件或其他应由董事长签署 五条 事会运行的规章制度;
的其他文件; (七)组织制订、修订董
(五)在发生特大自然灾 事会授权方案;
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 (八)依照法律法规和有
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 关规定,根据董事会决议或者
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 董事会授权,代表公司或者董
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 事会签署高级管理人员经营
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 业绩责任书等文件;
(九)提出董事会秘书人
选并提请董事会决定聘任或
解聘;
(十)提出各专门委员会
的设置方案或者调整建议及
人选建议,提交董事会讨论表
决;
(十一)组织起草董事会
年度工作报告,代表董事会向
股东报告年度工作;
(十二)董事会授予的其
他职权。
第五章 董事会的工作机构 第五章 董事会的工作机构
董事会应当设置审计 董事会应设立战略与投
第二十八 第二十
委员会,并可以根据需要设 修订 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
条 八条
置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
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 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五
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 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
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 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
行职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 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
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 审议决定。
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
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 事组成,其中外部董事应占多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审 数。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 委员会原则上应全部由外部
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 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提名
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
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 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
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
并担任召集人。
设置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 设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及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
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 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
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三十一 第三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5 修订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5 名
条 一条
名成员组成,主任委员应当 外部董事组成,主任委员应当
为会计专业人士并由独立 为会计专业人士并由独立董事
董事担任,主持委员会日常 担任,主持委员会日常工作,
工作,其他成员由公司董事 其他成员由公司董事担任。
担任。
设置董事会薪酬与考
设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
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
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
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
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第三十二 第三十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政策与方案。
条 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由 5 名外部董事组成,独立董
员会由 5 名成员组成,独立
事担任主任委员,主持委员会
董事担任主任委员,主持委
日常工作,其他成员由公司董
员会日常工作,其他成员由
事担任。
公司董事担任。
第三十三条 设置可持
续发展(ESG)委员会,负责
第三十 研究、审阅公司可持续发展以
新增
三条 及环境、社会及治理(ESG)
等相关事项。
董事会可持续发展(ESG)
委员会由 5 名成员组成,委员
会设主任委员一名,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
会选举产生。
第六章 董事会会议制度 第六章 董事会会议制度
董事长主持董事会会 董事长主持董事会会议,
议,除法律、公司《章程》 除法律、公司《章程》另有规
第三十五 另有规定的情形外,董事长 第三十 定的情形外,董事长不能履行
修订
条 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 六条 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
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 半数董 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
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履行职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
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 1/10 以上表决
(一)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
权的股东提议时;
的股东提议时;
(二)1/3 以上董事联名
第三十八 第三十 (二)1/3 以上董事联名提
提议时; 修订
条 九条 议时;
(三)监事会提议时;
(三)监事会提议时;
(四)董事长认为必要
(四)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时;
(五)过半数独立董事提议
(五)1/2以上独立董事
时;
提议时;
董事委托与受托出席
董事会会议应遵循的原则: 董事委托与受托出席董事
(一)在审议关联交易 会会议应遵循的原则:
第五十一 第五十
时,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 修订 (一)在审议关联交易时,
条 二条
联董事代为出席,关联董事 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
也不得接受非关联董事的 代为出席;
委托;
董事会会议应有 1/2 以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
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如 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如出席
第五十五 第五十
出席会议人数未达到上述 修订 会议人数未达到上述标准,会
条 六条
标准,会议主持人应立即宣 议主持人应立即宣布会议改期
布会议改期召开。 召开。
与会董事对列入会议
与会董事对列入会议议程
议程的议案,均应独立、审
的议案,均应独立、审慎、明
慎、明确地发表意见和建
第五十七 第五十 确地发表意见和建议。需要独
议。需要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修订
条 八条 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的议案,应
的议案,应在审议前宣读独
在董事会审议前宣读独立董
立董事达成的书面认可意
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见。
董事会会议原则上不 董事会会议原则上不审议
第五十八 第五十
审议在会议通知中未列明 修订 在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议题或
条 九条
的议题或事项。特殊情况下 事项。特殊情况下需要增加新
需要增加新的议题或事项 的议题或事项时,应当由与会
时,应当由与会董事二分之 董事过半数同意,方可对临时
一以上同意,方可对临时增 增加的议题或事项进行审议。
加的议题或事项进行审议。
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议案 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议案不明
不明确、不具体,或因会议 确、不具体,或因会议材料不
第六十五 第六十
材料不充分等原因,导致与 修订 充分等原因,导致与会董事无
条 六条
会董事无法对有关事情做 法对有关事情做出判断的,董
出判断的,董事会会议可对 事会会议可对该议案进行暂缓
该议案进行暂缓表决。 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