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7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项目名称:年产 20.227 万吨功能性新材料一体化生产项目(以下简称“募
投项目”)。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募投项目中的 “1 万吨磷酸三乙酯项目”、
“2.5 万吨磷酸三(2-氯丙基)酯项目”、“1 万吨磷酸三(1,3-二氯-2-丙基)酯项
目”、
“7 万吨三氯氧磷项目”、
“0.293 万吨高端环氧树脂及助剂项目”及“3.434
万吨表面活性剂项目”产线主体已基本建成,设备仍在调试中,尚未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故本次拟将上述子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5 年 12 月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情况:基于经济环境的变化和项目建设的实际情
况,为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运营效率以及保障全体股东利益,公司经审慎研究,
拟终止募投项目中“2.5 万吨工程塑料阻燃剂(BDP)项目”、“2.5 万吨聚氨酯阻
燃剂(TCPP)项目”及募投项目部分配套环保项目(环保车间 1、2),同时该
募投项目已形成资产将供公司后续继续使用,如后续需要,公司将根据市场变化
及业务开展情况,适时再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调整部分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情况:由于部分募投项目产能调整及终
止,导致部分募投项目场地出现一定的闲置,为提高公司募投项目场地的使用效
率,公司拟将部分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于公司其他生产项目。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00 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股票 104,305,939 股,发行价格为 14.3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1,492,617,987.09 元 , 扣 除 与 发 行 有 关 的 费 用 ( 不 含 增 值 税 ) 人 民 币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3 月 28 日全部到位,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2HZAA10085)。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管理、使
用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严格按照《管理
制度》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
资金监管账户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山东万盛新材料有限公司已于 2022 年 4 月
公司台州临海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
坊滨海支行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
协议》,明确了各方权利和义务。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上海证券
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
督,保证专款专用。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放金额
浙江万盛股份有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
限公司 临海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市支
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 371480854379 0.00
山东万盛新材料有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滨海支行 242946015751 0.00
限公司
合计 0.00
注:上表四个账户中的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并已办理完毕相关注销手续。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募投
项目调整并追加投资及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
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该议案已经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及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9)、《国泰君
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及募投项目
延期的核查意见》、《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2023-085)。
原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承
募集资金承诺 诺投资总额 达到预定可
投资总额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 扣除发行费 使用状态日
(万元)
元) 用后的投资 期
总额(万元)
年产 31.93 万吨功能
产项目
合计 179,261.80 149,261.80 147,440.53
调整后的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承诺 募集资金承诺投 达到预定可
投资总额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 资总额扣除发行 使用状态日
(万元)
元) 费用后的投资总 期
额(万元)
年产 20.227 万吨
季度
体化生产项目
合计 234,261.80 149,261.80 147,440.53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承诺投 已投入募
募集资金承
投资总额 资总额扣除发行 集资金金 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诺投资总额
(万元) 费用后的投资总 额(万元) 进度
(万元)
额(万元) (注)
年产 20.227
万吨功能性 详见
新材料一体 下文
化生产项目
补充流动资
金 19,261.80 19,261.80 19,555.85
合计 234,261.80 149,261.80 147,440.53 149,948.47
注:上述两个项目累计投入金额高于承诺金额,主要系该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募投项目的细分产品建设进度如下:
建设产能
产品类别/名称 项目状态
(万吨)
产线主体已基本建成,设备仍在调试、
磷酸三乙酯(简称:TEP) 1 改进中,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日期延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有 2 条产线,各 2.5 万吨,产线主体
已基本建成,其中 1 条产线仍在设备
绿色聚氨酯 磷酸三(2-氯丙基)酯(简称:
阻燃剂 TCPP)
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另外 1 条 2.5 万吨产线拟终止。
产线主体已基本建成,设备仍在调试、
磷酸三(1,3-二氯-2-丙基)
酯(简称:TDCP)
日期延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绿色工程塑 双酚 A-双(磷酸二苯酯)(简 主体设备已基本安装,公辅设施尚未
料阻燃剂 称:BDP) 购买及安装,产线未建成,拟终止。
三氯氧磷 7 产线主体已基本建成,设备仍在调试、
高端环氧树脂及助剂 0.293 改进中,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表面活性剂 3.434 日期延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合计 20.227
募投项目中“2.5 万吨工程塑料阻燃剂(BDP)项目”、“2.5 万吨聚氨酯阻燃
剂(TCPP)项目”及募投项目部分配套环保项目(环保车间 1、2)终止后,募
投项目产能将由 20.227 万吨调整为 15.227 万吨,募投项目名称调整为“年产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综合考虑市场、行业环境的变化及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募投项目中部分
产品建设完成期限进行适当延长,具体延期前后情况如下:
建设产能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产品类别/名称
(万吨) 延期前 延期后
磷酸三乙酯(简称:TEP) 1
绿色聚氨 磷酸三(2-氯丙基)酯(简称:
酯阻燃剂 TCPP)
磷酸三(1,3-二氯-2-丙基)酯(简 2024 年第四季 2025 年 12 月
称:TDCP) 度 31 日
三氯氧磷 7
高端环氧树脂及助剂 0.293
表面活性剂 3.434
合计 15.227 / /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原因
近两年受经济环境变化、行业发展情况及终端市场需求波动等因素的影响,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延缓募投项目整体投资进度,一方面根据行业需求调整规
划建设,另一方面根据安全、自动化水平的提高及工艺技术的进步,不断调整、
优化、改进生产线配置,确保募投项目建设的可行性、适用性及长效性。同时,
项目后期还需要开展设备调试、试生产以及设备验收等工作。根据目前项目建设
进度,公司基于谨慎原则,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截止目前,募投项目中
的 “1 万吨磷酸三乙酯项目”、“2.5 万吨磷酸三(2-氯丙基)酯项目”、“1 万
吨磷酸三(1,3-二氯-2-丙基)酯项目”、“7 万吨三氯氧磷项目”、“0.293 万吨
高端环氧树脂及助剂项目”及“3.434 万吨表面活性剂项目”产线主体已基本建
成,设备仍在调试、改进中,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故本次拟将上述子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规定的“应当重新对该募投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进行论证”
的情形。
(三)保障延期后部分募投项目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为保证
上述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后能够按期完成,公司将加快项目推进步骤和具体细节,
优先配置相关资源,增强项目各相关部门单位的协同性,提高工作效率,推动项
目如期完成。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相关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做出的审
慎决定,仅涉及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并未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且未实质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公司对募投项目的延期是为了更有效地提高募投项目建
设质量和合理有效的资源配置,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不会
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原因及具体情况
影响,募投项目中阻燃剂系列产品供需格局发生较大变化,产品供大于求,导致
价格竞争激烈;另外,今年年初以来,国内部分烷基磷酸酯阻燃剂产品被欧美征
收反倾销反补贴税,若继续实施原募投项目建设方案面临诸多挑战,且预计实施
后无法在短期内实现预期投资目标。基于经济环境的变化和项目建设的实际情
况,为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运营效率以及保障全体股东利益,公司经审慎研究,
拟终止募投项目中“2.5 万吨工程塑料阻燃剂(BDP)项目”、“2.5 万吨聚氨酯阻
燃剂(TCPP)项目”及募投项目部分配套环保项目(环保车间 1、2),同时该
募投项目已形成资产将供公司后续继续使用,如后续需要,公司将根据市场变化
及业务开展情况,适时再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二)本次终止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5 万吨工程塑料阻燃剂(BDP)项目”:该项目主体设备已安装,公辅
设施尚未购买及安装,产线未建成。该产线计划投资总额 6,998 万元,其中拟投
入募集资金 3,210 万元,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该项目已经投入 4,108 万元,
其中募集资金 3,210 万元,若整体产线建成,尚需投入 2,890 万元。
“2.5 万吨聚氨酯阻燃剂(TCPP)项目”:该项目产线主体已基本建成,设
备仍在调试、改进中,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产线计划投资总额 3,833 万
元,其中拟投入募集资金 2,380 万元,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该项目已经投
入 3,134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 2,380 万元,预计尚待支付的尾款 699 万元。
部分配套环保项目(环保车间 1、2):该项目计划投资总额 3,626 万元,
其中拟投入募集资金 2,090 万元,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该项目已经投入 2,991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 2,090 万元,预计尚待支付的尾款 635 万元。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中“2.5 万吨工程塑料阻燃剂(BDP)项目”、“2.5 万吨
聚氨酯阻燃剂(TCPP)项目”及募投项目部分配套环保项目(环保车间 1、2)
是公司根据目前客观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如后续需要,公司将根据市场变化及业务开展情况,适时再使用自有资金进
行投资。终止上述项目后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运营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长远发展。
五、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情况
(一)调整部分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基于经济环境的变化和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为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运营效
率以及保障全体股东利益,经审慎研究,公司已分别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召开
议对原募投项目部分子项目进行调整及终止,由于产能调整及终止,导致部分募
投项目场地出现一定的闲置,为提高公司募投项目场地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部
分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于公司其他生产项目。
(二)调整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在不影响募投项目产能设计的基础上,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于公
司其他生产项目,有利于提高公司募投项目场地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
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经济效益产生负面影响。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终止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终止
以及将部分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于公司其他生产项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终止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关于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
期、终止以及部分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于公司其他生产项目,是公司根据目前实
际客观情况所作出的合理决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
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