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嘉: 重大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2-13 04:2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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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89              证券简称:ST 中嘉              公告编号:2024-61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仲裁委员
会送达的《关于(2023)京仲案字第 07433 号仲裁案延长审限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就与刘英魁以及宁波保税区嘉语春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
保税区嘉惠秋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称“刘英魁等方”)与公司之间的
业绩承诺补偿一事向北京仲裁委员会递交了《仲裁申请书》,北京仲裁委员会于 2023
年 9 月 4 日予以受理(案号:(2023)京仲案字第 07433 号)。2023 年 10 月 13 日,公
司向北京仲裁委员会递交了《变更仲裁请求申请书》等文件,北京仲裁委员会已受理
并出具了《关于(2023)京仲案字第 07433 号仲裁案变更仲裁请求受理通知》。变更后
的仲裁请求主要为要求刘英魁等方全额返还公司以现金方式支付的股权交易对价本金
及利息合计人民币 51,740.00 万元及相应资金占用利息,同时保留要求刘英魁等方返
还以股份方式收取的对价并赔偿损失的权利。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9 月 8 日、
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的《重大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50)、《重大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23-70、2024-01、2024-05、2024-10)。
   二、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送达的《关于(2023)京仲案字第 07433 号仲裁案
延长审限通知》,主要内容如下:关于题述争议仲裁案,因本案审理需要,并根据仲
裁规则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经本案首席仲裁员申请,由本会秘书长批准,本案审限延
长至 2025 年 2 月 5 日。
     三、公司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自上次披露仲裁事项进展公告至本次公告前,公司新增未披露且未达到重大诉讼
(仲裁)披露标准的小额诉讼、仲裁案件共计 1 起,涉案总金额约为 12.84 万元。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
项。
     四、本次公告的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因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公司目前无法判断本次公告的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
利润的影响,最终影响取决于仲裁裁决的结果及其执行情况。公司将全力推进本次仲
裁事项,坚决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仲裁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请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
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关于(2023)京仲案字第 07433 号仲裁案延长审限通知》。
  特此公告。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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