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南电A: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2-13 04:25:42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0037、200037;   证券简称:深南电 A、深南电 B;   公告编号:2024-073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12 日上午 9:15-9:25 时、9:30-11:30 时、
下午 13:00-15:00 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12 日上午 9:15 时至下午 15:00 时期间的任意
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十七楼公
司会议室
   (三)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6 日
   (四)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主持人:孔国梁董事长
  (七)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八)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214 人,
代表股份 232,816,1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6248%。
  其中:内资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207 人,代表股份 139,985,55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2240%;外资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5 人,代表股份
  其中:
    内资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3 人,
                    代表股份 138,773,254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0229%;外资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2
人,代表股份 92,123,3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2835%。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209 人,代表股份 1,919,499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85%。
  其中:内资股股东 204 人,代表股份 1,212,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2011%;外资股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707,199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73%。
  通过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除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211 人,代表股份 1,919,899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85%。
           (九)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代表股份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反对比例       弃权(股)     弃权比例
与会表决股东     232,816,101   231,959,502   99.6321%       811,899   0.3487%     44,700   0.0192%
其中:A 股股东   139,985,554   139,829,454   99.8885%       111,400   0.0796%     44,700   0.0319%
   B 股股东   92,830,547    92,130,048    99.2454%       700,499   0.7546%       0      0.0000%
  中小股东     1,919,899      1,063,300    55.3831%       811,899   42.2886%    44,700   2.3282%
           (二)审议通过
                 《关于聘请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及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代表股份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反对比例       弃权(股)     弃权比例
与会表决股东     232,816,101   231,929,102   99.6190%       845,799   0.3633%     41,200   0.0177%
其中:A 股股东   139,985,554   139,799,054   99.8668%       145,300   0.1038%     41,200   0.0294%
   B 股股东   92,830,547    92,130,048    99.2454%       700,499   0.7546%       0      0.0000%
  中小股东     1,919,899      1,032,900    53.7997%       845,799   44.0543%    41,200   2.145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陈建惠、邓叶行健
  (三)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以
及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
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南山热电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
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深南电A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