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生物: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2-13 04: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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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3017         股票简称:大洋生物           公告编号:2024-136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2 月 12 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12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2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州市建德市大洋镇朝阳路 22 号。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现场出席情况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5 人,代
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5,751,65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0.6567%。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股东共 2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89,84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2260%。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代理人共 39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 2,611,38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1088%。
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5,759,7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429,6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3.0410%。
   陈阳贵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 25,764,1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434,0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3.2094%。
   汪贤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 25,757,7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427,6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2.9643%。
   仇永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 25,757,0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426,9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2.9376%。
   关卫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 25,757,7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427,6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2.9643%。
   王国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 25,757,0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426,9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2.9375%。
   陈旭君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5,757,2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427,1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2.9452%。
   韩秋燕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 25,763,6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433,5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3.1902%。
   曾爱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 25,757,2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427,1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2.9452%。
   姜晏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就任,任期三年。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5,763,6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433,5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3.1903%。
   李渊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 25,757,2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427,1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2.9452%。
   王雪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青、朱憬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
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
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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