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47 证券简称:锐科激光 公告编号:2024-062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科激光”或“公司”)
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 11:00 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华兵先生召集并主持。通知已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以电
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 5 人,实际参加监事 5 人。会议
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详情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股股东以委托贷款方式拨付国有资金支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监事刘华兵先生在交易对方的实际控制人旗下公司任职,为本次关联
交易预计事项的关联监事,故回避表决。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控股股东拨付款项给公司使用,有利于满足
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推动公司项目的开展,贷款利率为固定利率(贷款期内利
率保持不变)1.8%,贷款期限为 1 年,本贷款自实际提款日起计息。贷款利率不
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接受控股股东以委托贷款方式拨付国有资金支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 1 名激励对象因其他原因而身故不再符合激励对
象资格,监事会一致同意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25.2338 元/股,回购金额合计为 487,945.9906 元人民币
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公司本次回购
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及《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