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杉锂业: 永杉锂业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2-13 01:2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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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 券 代 码:603399   证 券简 称:永杉锂业     公告 编 号: 2024-089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
议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
事会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
发出,本次会议表决截止时间 2024 年 12 月 12 日 16 时。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
实际出席 6 人,会议由杨峰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研究决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的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 2024 年合并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
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
等因素定价。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具
体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2024 年度会计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
费用。
   公司第五届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应参加表决董事 6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6 人,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
弃权。
   二、《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因 1 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
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80,000 股,回购价格为 9.32 元/股。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第
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不达标,公司拟对 10 名激励对象所持 3,090,000 股限
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9.32 元/股。2024 年 6 月 27 日,上述股票
已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注销。
  据此,公司股份总数由 518,650,649 股减少至 515,380,649 股,公司注册资
本由 518,650,649 元减少至 515,380,649 元。公司章程对应修订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的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应参加表决董事 6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6 人,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
弃权。
  三、《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卢妙丽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个人原因,卢妙丽女士
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职务,同时辞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应
职务。
  因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公司控股股东平潭永荣致胜投资有限公司推荐,公
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及审核,提名杨希龙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任期自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本议案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应参加表决董事 6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6 人,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
弃权。
     四、《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卢妙丽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个人原因,卢妙丽女士
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职务,同时辞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应
职务。
   现经公司总经理杨峰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聘任林宏
志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
日。
   应参加表决董事 6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6 人,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
弃权。
     五、《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议召开公司
(http://www.sse.com.cn)。
   应参加表决董事 6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6 人,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
弃权。
   特此公告。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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