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证券代码:600539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远陆港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东渠路西二巷 6 号嘉名国际 C 座 15 层
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中铁三局科技研发中心 16 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数量减少,持股比例下降
签署日期: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二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
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
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
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意义:
公司、上市公司、狮头股份 指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陆港资本 指 华远陆港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远陆港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减持公司股份导致其持股比例降至 5%的权益
变动行为
上交所/证券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 15 号》 指
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
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华远陆港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东渠路西二巷 6 号嘉名国际 C
注册地址
座 15 层
法定代表人 渠峰
注册资本 528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
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融
资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管理;非融资担保服务;
经营范围
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
训);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2021-03-12 至无固定期限
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中铁三局科技研发中心 16 层
通讯方式
股东 华远国际陆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信息披露义务人 100%股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是否取得境外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家或地
区居留权
渠 峰 男 党委书记、董事长 中国 山西太原 否
党委副书记、工会主
杨 帆 男 中国 山西太原 否
席、职工董事
赵弘景 男 外部董事 中国 山西太原 否
高在文 男 外部董事 中国 山西太原 否
阎志宏 女 外部董事 中国 山西太原 否
李晓杰 男 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中国 山西太原 否
樊玉萍 女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中国 山西太原 否
阎世欣 男 副总经理 中国 山西太原 否
副总经理、总法律顾
张 舰 男 中国 山西太原 否
问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
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形。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经营发展需求履行已披露的股份减
持计划。
二、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加或继续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根据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52),信息披露义务人拟自上述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不超
述减持计划仍在减持期间内。
除上述减持计划外,在未来 12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增加其在上
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未来 12 个月内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
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占比由 5.0659%下
降为 5.0000%。具体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份性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
质
(股) 比例 (股) 比例
华远陆港资本 无限售
运营有限公司 流通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陆港资本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2 日通过集
中竞价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151,549 股,占总股本的 0.0659%。
变动方式 股份种类 减持时间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权益变
集中竞价 人民币普
动明细 2024.12.11-2024.12.12 151,549 0.0659%
交易 通股
合计 151,549 0.0659%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11,500,000 股,
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数量比例为 5%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股
份被质押、冻结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六个月内,信息披
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
息进行了如实的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
息披露义务人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及其附表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的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远陆港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 2024 年 12 月 12 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所在地。
(本页无正文,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华远陆港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 2024 年 12 月 12 日
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山西省太原市
股票简称 狮头股份 股票代码 600539
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义务人
华远陆港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园区东渠路西二巷 6 号嘉
义务人名称 注册地
名国际 C 座 15 层
拥有权益的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股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人是否为上市
是□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公司第一大
实际控制人
股东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
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 持股数量:11,651,549 股
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5.0659%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 持股数量:11,500,000 股
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
动比例 持股比例:5.0000%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
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 是□ 否?
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 是□ 否□ 不适用?
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
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
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 是□ 否□ 不适用?
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
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远陆港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 2024 年 1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