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 2024 年
实际参加独立董事 3 名。
本次会议对《关于增加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发表审核意见如
下: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增加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系公司日常生产经
营所需,相关业务的开展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不利影
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准,遵循公平、
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张永冀 高永峰 赵彦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