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96 证券简称:正帆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4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三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3,134,800份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行权安排:根据行权手续办理情况,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
个行权期的有效期为2024年12月17日-2025年12月2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本
次采用自主行权模式,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一个交易
日(T+1日)到达股票账户,并于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程序
公司于2021年11月制定并实施了《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期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合计向激励对象授予972.00万份股票期权。其中
首次授予部分合计向10名激励对象授予922.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每股
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公司于2021年11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并于2021年11月24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实施
本次激励计划。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的议案》,同意以2021年12月3日为首次授予日,向10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
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
格进行调整,行权价格由22.00元/份调整为21.87元/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
整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2-101)。
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自
主行权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根据行权手续办理情况,实际可行
权期限为2023年12月22日至2024年12月2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方式为
自主行权。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
议案》,同意将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为21.58元/股。
(二)历次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序号 项目 期权计划约定内容
之日起计算。
注: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公司已于2022年2月25日向8名激
励对象授予了87.00万份预留部分股票期权。
序号 项目 期权计划约定内容
之日起计算。
注:根据《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预留的50万份股票期权自激励计划经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超
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已经失效。
(三)行权数量和行权人数的调整情况
(四)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期已行权
二、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行权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的审议情况
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本次激励对象行权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行权条件。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12月3日,自本激励计划授权日12个月后,
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分三期申请行权,第三个行权期为自首次授予日起
满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激励计划
第三个可行权日已成就,等待期已于2024年12月3日届满。
关于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条件成就的说明如下:
行权条件 成就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截至目前,公司未发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项行权条件。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截至目前,激励对象
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三)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2021年、2022年
成比例90%以下、90%至100%、100%及以上,可行权系数分别为0、 润为85,316.74万元,
为1.0的行权条件。
(四)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10名激励对象的年度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 绩效考核结果为“合
励对象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对应个人层面 格”,满足本项可行
可行权系数分别为1.0、0。 权 系 数 为 1.0 的 行 权
条件。
注: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可行权的数量×公司层面可行
权系数×个人层面可行权系数。
综上所述,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
就,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0名,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
股计算)约为1.08%。
(三)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法
不适用。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1年12月3日
(二)行权数量:3,134,800份
(三)行权人数:10人
(四)行权价格:21.58元/股
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
缩股等事项,股权期权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行权方式:自主行权,已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自主行
权主办券商。
(七)行权安排:根据行权手续办理情况,实际行权有效期为2024年12月17
日-2025年12月2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
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T+1日)到达股票账户,并于第二个交易日(T+2日)
上市交易。
(八)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已获授予的股票 可行权数量占已获授予
姓名 职务 可行权数量(份)
期权数量(份) 股票期权数量的比例
一、高级管理人员
史可成 董事、总经理 3,300,000 1,122,000 34%
ZHENG HONG 副总经理、财务
LIANG(郑鸿 负责人、董事会 2,200,000 748,000 34%
亮) 秘书
小计 5,500,000 1,870,000 34%
二、其他激励对象
中层管理人员、
其他员工(合
技术骨干、业务 3,720,000 1,264,800 34%
计8人)
骨干
小计 3,720,000 1,264,800 34%
总计 9,220,000 3,134,800 34%
四、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公司采用布莱克-舒尔斯模型(Black-Scholes Model)确定
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授予日后,公司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
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及资本公积;
在行权日,公司仅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本次股票行权不会
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及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其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合
法有效,各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
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行权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有关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的意见
截至本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期权行权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及《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且已取得股东
大会授权、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期权行权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
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务。
特此公告。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