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方案的审查意见
根据《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基于独立客观的原则,认真审阅了拟提交公
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公司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方案》
的内容,并对审议事项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营所需,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
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司与关联方根据企业实际需求未触发或减少销售商品、采购商品行为所致,是正
常的企业经营行为,符合客观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签署:
独立董事:余卓平 独立董事:陈江峰
独立董事:王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