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5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向控
股股东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发展(控股)
”)
借款 3.0 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借款金额:人民币 3.0 亿元。
(二)借款期限:3 年,可提前还款。
(三)借款目的:偿还四川发展(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四川发展
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展投资”
)3.0 亿元借款。
(四)借款利率:6.0%/年。
(五)还款方式:按季付息、到期还款。
(六)担保方式:信用。
四川发展(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四川发展(控股)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借
款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三次会议以
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4 年
票 0 票,弃权票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
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肖光辉先生、夏玉龙先生、刘竹萌
先生和赵科星女士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名称 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51 号 1
住所
栋 2 单元
成立日期 2008 年 12 月 24 日
法定代表人 徐一心
注册资本 人民币 8,00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投融资及资产经营管理;投资重点是:交通、能源、水务、旅
游、农业、优势资源开发、环保和省政府授权的其他领域。(以
经营范围 上项目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
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主要股东及 四川省国资委持有 90%股权,四川省财政厅持有 10%股权;四川
实际控制人 省国资委为四川发展(控股)的实际控制人
经查询,四川发展(控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财务状况
四川发展(控股)是四川省政府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
司,主要从事投融资和资产经营管理,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
亏。四川发展(控股)的经营范围主要包括投融资及资产经营管理,
投资重点是交通、能源、水务、旅游、农业、优势资源开发、节能环
保及省政府授权的其他领域。四川发展(控股)主营业务集中在交通
设施运营及建设、贸易、传媒与文化、电力生产与供应以及新材料五
大板块。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四川发展(控股)的资产总额
利润 1,509,305.92 万元。
(三)关联关系说明
四川发展(控股)是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借款 3.0 亿元、年利率 6.0%,是公司在综合考虑目前的经
营状况以及外部融资能力,并结合四川发展(控股)对内资金拆借利
率,经双方协商确定的。该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
四、拟签订的借款合同主要内容
借款金额 人民币 3.0 亿元
借款期限 3 年,自借款实际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
借款利率 年利率 6.0%
借款用途 偿还发展投资 3.0 亿元借款
担保措施 本次借款为信用借款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控股股东四川发展(控股)借款是为偿还发展投资 3.0 亿
元借款,借款利率较公司向发展投资的借款利率下降 100bp,不会对
公司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一)2024 年 12 月 6 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以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川发兴能 60%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四川发展(控股)的全资子
公司四川发展引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有的四川发展兴欣钒
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60%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9,180.00 万元,该
股权转让构成关联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目前交易双方尚未
签署交易协议。
(二)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年初至目前公司与控股股东四川发展
(控股)及其控制的企业累计实际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
三次会议,以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的表决结果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我们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在了解本次借
款原因,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的基础上,我们认为:本次公
司向控股股东借款用途明确,借款利率合理,有利于满足公司资金需
求。本次关联借款是必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审议,并提醒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八、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