萃华珠宝: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2-11 17:3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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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4年12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
  全体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认真阅读公司提供的资料,听取有关
人员的汇报并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后,经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
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部分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及
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是关联方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需要公
司提供反担保。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任何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
中小股东的情形。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23年度专项审计和年度财务
报表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坚持以公
允、客观的态度开展审计工作,勤勉尽责,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很好
地履行了审计责任与义务,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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