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86 证券简称:银宝山新 公告编号:2024-088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融资及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
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29 日、
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4-026)、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公
告编号:2024-050)。
为满足日常运营及融资需要,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以
下简称“中行龙华支行”)申请融资。全资子公司天津银宝山新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天津银宝”)以其拥有的天津市开发区第十三大街 39 号、46 号工业用
途房地产为抵押物,为公司向中行龙华支行融资提供抵押担保及连带责任担保,
全资子公司广东银宝山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银宝”)为公司向中行
龙华支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3 日披露
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
二、补充内容
原披露内容:
为满足日常运营及融资需要,天津银宝及广东银宝与中行龙华支行分别签署
《最高额抵押合同》及《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根据合同要求办理资产抵押物
的再次抵押,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明》。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编号:2024 圳中银华抵字第 0142A 号)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4 圳中银华保字第 0142B 号)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4 圳中银华保字第 0142C 号)
补充内容:
为满足日常运营及融资需要,天津银宝及广东银宝与中行龙华支行分别签署
《最高额抵押合同》及《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根据合同要求办理资产抵押物
的再次抵押,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明》。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编号:2024 圳中银华抵字第 0142A 号)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4 圳中银华保字第 0142B 号)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4 圳中银华保字第 0142C 号)
除上述补充的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