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思科技: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2-10 11:55:51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7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思科技”或“公司”)于
近日收到控股子公司深圳高芯思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芯思通”)的通
知,高芯思通近日进行了减资、变更总经理及修订章程事宜。其已完成本次变更
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登记通知书。
  ? 本次高芯思通减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事项在公司
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高芯思通变更总经理,修
订章程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一、   工商变更事项概述
  (一)减资暨关联交易事宜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同意深圳市众智汇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众智汇
芯”)、深圳市众智汇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众智汇盛”)
对公司控股子公司高芯思通进行减资,并对应缩减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额。本次
减资是减少其认缴但未实缴部分,不涉及向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及高芯思通股东
退回出资的情况。本次高芯思通减资 5,100 万元,减资完成后,高芯思通的注册
资本由 50,000 万元减至 44,900 万元。同时,众智汇芯的认缴出资额由 5,000
万元减至 1,600 万元,众智汇盛的认缴出资额由 2,500 万元减至 800 万元。减资
完成后,科思科技将直接持有高芯思通 94.65%股权,众智汇芯、众智汇盛将合
计持有 5.35%股权。本次减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范围发生变化。同意授权公司管
理层协助办理本次减资的各项事宜。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4 年 9 月 14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46)。
  (二)变更总经理及修订章程事宜
  高芯思通根据自身经营发展及完善治理体系需要,进行变更总经理及修订章
程事宜。本次变更后,刘建德先生不再担任高芯思通总经理职务,其仍然担任高
芯思通执行董事职务,由梁宏建先生担任高芯思通总经理职务。同时高芯思通根
据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治理等实际情况,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适应性修订高芯思通章程,以
完善高芯思通相应治理体系。本次高芯思通变更总经理及修订章程事项经总经理
办公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   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高芯思通的通知,高芯思通近日进行了减资、变更总经理及
修订章程事宜。其已完成关于本次变更事项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
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登记通知书。本次工商变更完成后,高芯思通的
注册资本为 44,900 万元,公司持有高芯思通 94.65%股份。高芯思通仍为公司控
股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高芯思通总经理由刘建德变更为梁宏
建。高芯思通章程已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
  变更后的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研发大厦(中航工业南航大厦)9 楼 909 室
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法律、
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
可后方可经营)。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科思科技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