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391 股票简称:长青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6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9 日(星期一)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9 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9 日 9:15 至 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156 人,代表股份 286,996,300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44.181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146 人,代表股份 40,779,397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6.2777%。
公司全体董事、全体监事及董事会秘书现场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13 名,代表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43 人,代表股份 4,956,949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对各子议案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86,996,300 股,同意票数为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40,779,397 股,
同意票数为 36,756,52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86,996,300 股,同意票数为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40,779,397 股,
同意票数为 36,873,5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86,996,300 股,同意票数为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40,779,397 股,
同意票数为 36,794,01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86,996,300 股,同意票数为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40,779,397 股,
同意票数为 36,815,17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对各子议案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86,996,300 股,同意票数为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40,779,397 股,
同意票数为 36,744,22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86,996,300 股,同意票数为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40,779,397 股,
同意票数为 36,744,36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86,996,300 股,同意票数为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40,779,397 股,
同意票数为 36,865,31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对各子议案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86,996,300 股,同意票数为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40,779,397 股,
同意票数为 36,800,00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86,996,300 股,同意票数为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40,779,397 股,
同意票数为 36,944,9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关于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和津贴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82,900,325 股,同意 79,890,05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3688%;反对 2,948,169 股,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3.5563%;弃权 6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5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74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40,779,397 股,
同意 37,769,12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2.6182%;反对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1523%。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关联股东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五)《关于第九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47,273,372 股,同意 244,257,90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7805%;反对 2,953,369 股,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1.1944%;弃权 6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5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51%。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40,779,397 股,
同意 37,763,92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2.6054%;反对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1523%。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关联股东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
均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