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87 证券简称:ST 舜天 公告编号:临 2024-038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
出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应由 5 位董事参与表决,实际 5 位董事参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炎洲先生主持,经过充
分讨论,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预案,并提
交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临 2024-03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并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聘任许强先
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待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
明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资格备案通过后正式履职。同时第十一届董事会聘任许强
先生担任公司总法律顾问。(许强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公司副总经理姜明先生自 2024 年 8 月 29 日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已满 3
个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在新任董事会秘书正式
履职前,董事长李炎洲先生将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姜明先生不再代行董事会秘
书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舜天泰科服饰有限公司以未分配利润 2,100 万
元转增注册资本,此次增资后,泰科服饰注册资本由 700 万元增加至 2,800 万元,
各股东持股比例保持不变,我公司仍持股 55%。
详见临 2024-040《关于控股子公司以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临 2024-041《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日
附:
许强先生:1983 年 6 月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中共党员,经济师。
曾任本公司投资部经理,现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党委办公
室主任、四分公司总经理。
许强先生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
的股东无关联关系。许强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31,654 股(系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获授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
戒,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其他法
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