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4-56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2 月 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84.693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
人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凤阳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因未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5,667,901,495 99.9648 1,647,500 0.0290 343,900 0.0062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更换并聘
任年审会
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许亮、张一强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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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
? 报备文件
京能电力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