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物业: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2-09 22:4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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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南都物业
      股票代码:603506
                                        目        录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2 月 16 日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1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紫荆花路 2 号联合大厦 A 座 1 单
元百年阁会议室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韩芳女士
  五、会议签到:会议召开前,股东及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见证律师入场,签到。
  六、会议议程
  (一)宣布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开始,宣布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股东到会情况
  (二)审议以下议案
  (三)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发言
  (四)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五)现场投票表决
  (六)休会,表决结果统计(包括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果)
  (七)复会,监票人宣布表决结果
  (八)主持人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九)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签署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
(十一)宣布会议结束
 为维护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规定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次会议须知如下:
  一、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
认真履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
  二、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请尽可能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达会场签到。
  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
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方股票账户卡。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
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及
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相关证明文件经验证后,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方可领取会议资料,出席会议。
  证件不全的,工作人员可以拒绝其参会。
  三、登记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并履
行法定义务和遵守规则。股东要求临时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举手示
意,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进行。
  四、股东发言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且简明扼要地阐述观点和建议,
发言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三分钟。股东违反前述规定的发言,主持人可以拒绝或者
制止。公司董事会和管理人员在所有股东的问题提出后统一进行回答。但与本次
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问题,公司有权不予回应。
  五、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负责地回答股
东的问题。
  六、股东大会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时,请参考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具体内容详见
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中的附件 2)进行投票。
  七、股东大会现场表决结果将在股东代表和监事代表的监督下进行统计,并
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八、全体参会人员在会议期间请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振动状态,谢绝任何未
经公司书面许可的对本次会议所进行的录音、拍照及录像。
议案一: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于近日任期届满,根
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
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韩芳女士、楼俊先生、阙建华先生、沈慧芳女士为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韩芳:1971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注
册物业管理师,经济师。1993 年 2 月至 2006 年 12 月,就职于浙江南都房产集
团有限公司,担任集团副总裁等职;2001 年 9 月至今于公司任职,现任公司董
事长。
  楼俊:1969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
学历。曾任西湖区商务局、西湖区财政局党委书记、局长等职,现任公司董事
兼总裁。
  阙建华:1974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物业管理师,建筑工程师。1992 年 12 月至 1996 年 12 月,服役于上海武警总
队;1998 年 8 月至今就职于南都物业,现任公司董事及执行总裁。
  沈慧芳:1972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曾
任浙江绿都宾馆、杭州海外海宾馆房务总监,2003 年 11 月进入南都物业,现任
公司董事。
议案二: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于近日任期届满,根
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
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高强先生、周宏伟先生、赵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任期自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高强:1960 年 9 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中国国籍,无境外
永久居留权。曾任建设银行浙江丽水地区分行党组成员、金温铁路专业支行行
长、浙江省分行营业部副总经理、杭州市之江支行行长、浙江省分行杭州公司
客户部兼省分行营业部总经理、浙江省分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建设银行安徽
省分行风险总监、分行副行长,建设银行山西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建设银
行浙江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建行大学客户关系学院院长等职。现任杭州久
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财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周宏伟:1975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高
级经济师,房地产估价师。曾任上海市公房经营管理办公室科长,上海市物业管
理事务中心办公室主任、中心副主任,现任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
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赵刚:1977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会计学博士,副教授。
曾任香港城市大学助理研究员、香港中文大学助理研究员、常州大学商学院副教
授、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现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奥普
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议案三: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金新昌先生、陈士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
选人,以上监事候选人如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
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金新昌:1968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
师,注册物业管理师。2007 年 12 月至 2009 年 9 月任杭州全向科技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2009 年 10 月加入南都物业,现任公司物业运营中心品质督导部总监、
公司监事。
  陈士建:1983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硕士学位。曾
任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经理、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学习发
展部主任。2018 年 3 月加入南都,历任人才开发总监、人力资源总监,现任市场
营销中心总经理、公司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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