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蟠科技: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12-09 20: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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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4-125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4 日以书面或电话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 10 人,实到董事 10 人;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的全体监事和公司的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
 议。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石俊峰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本次董事会
 会议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以及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进行了充分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前)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并上市交易。上市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由
    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公司逐步将部分业务转让至全资子公司江苏龙蟠新材
 料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的要求,调整经
 营范围。
  根据前述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并在联交所主板上市后股本增加,以
及公司业务范围发生变化等,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个别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
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4-127)。
  表决结果:赞成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大华马施云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大华马施云”)
为公司本次上市的申报会计师。为了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提
议继续聘请大华马施云担任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境外审计机构,
负责审计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用境
外审计机构的公告》(2024-128)。
  表决结果:赞成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东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表决结果:赞成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报备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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