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铝业: 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2-09 19: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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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天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4-079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石河子市锦隆能
源产业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隆能源”)为支持公司发展,拟向公司及其全
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5,000 万元(含本数)借款,
借款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6 个月,借款年利率 2.50%,在有效期内不
超过总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
  锦隆能源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
锦隆能源为公司关联法人,上述借款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时,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经营管理层办理上述借款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
署借款协议并办理借款和还款等相关手续。关联董事曾超懿先生、曾超林先生回
避表决,全体独立董事均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的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石河子市锦隆能源产业链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八路 21 号 20307
  主要办公地点: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八路 21 号 20307
  法定代表人:曾超懿
  注册资本:99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能源类产业供应链综合服务
  主要股东:石河子市金裕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持股 50%,石河子市金瑞股
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持股 50%
  实际控制人:曾超懿、曾超林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            2024年9月30日            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520,150.19            525,322.72
   负债总额                  217,285.32            232,036.74
    净资产                  302,864.87            293,285.98
    项目             2024年1-9月              2023年度
   营业收入                            0                     0
   利润总额                      9,521.19              9,367.52
    净利润                      9,521.19              9,367.52
  锦隆能源系公司控股股东。
  锦隆能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借款利率由双方协商确定,3 年期借款利率大幅低于中国人民银行授权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最近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体现了
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锦隆能源为公
司提供资金保障,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本次交易将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
低公司财务费用,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会计
核算方法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与锦隆能源(包含受
锦隆能源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
总金额为 50,000,000 元,均为公司全资孙公司新疆天足投资有限公司归还锦隆能
源的拆借资金。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均同意。独
立董事认为:公司控股股东石河子市锦隆能源产业链有限公司向公司及其全资子
公司、全资孙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5,000 万元(含本数)借款,是出于
支持公司业务发展的考虑,且借款年利率 2.50%,低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
贷款利率,保证了公司资金运转,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有利于公司提
高融资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可以更好地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本次关联交易不会
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
事一致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有助于公司经营
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其全
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向控股股东石河子市锦隆能源产业链有限公司借款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 105,000 万元(含本数)
  九、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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