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人”)作为山
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邦股份”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
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恒邦股份相关人员进行了定期持续督导现场培训,报告如
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二、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详细解读了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
展的若干意见》、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及
配套规则的征求意见稿和新《公司法》的修订内容等。
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进行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以及承诺履行、关联交易相关规定的专题培训,并结合相关案例进行讲解。
保荐人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上市公司积极予以配合,培训对象
积极参与,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培训成果
通过此次培训,恒邦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加深了对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相关业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加
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规范运作、承诺履行、关联交易等方面所应
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此次培训有助于进一步提升恒邦股份的规范运作水平。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
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现场培训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颜圣知 蒋 杰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