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洛阳新强
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强联”、“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新强联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1880 号)同意批复,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746,351 股,发行价格为 106.21 元/股,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1,459,999,939.71 元 , 扣 除 与 发 行 相 关 费 用 人 民 币
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帐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551 号验资
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存放募
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
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将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设项目
合 计 146,000.00 146,000.00 145,079.42
三、本次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公司研发中
心建设重点是提升、完善公司研发中心的回转支承工艺试验研发、材料理化分析
检测、回转支承制造相关技术研究、产品动态性能试验及计算机应用技术研究等。
拟对公司产品研发、理化计量手段、轴承产品性能和寿命试验、计算机应用技术
等基础设施条件进行全面技术升级。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时间由 2022 年 12 月 31 日调整为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 2023 年 12 月 31 日调整为 2024 年 12 月
告》(公告编号:2023-126)。
截至 2024 年 11 月 28 日,本次拟终止项目实际使用及剩余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金 投资进 剩余募集
项目名称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投资总额 额 度 资金金额
浙商银行股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8,779.42 16,931.99 90.16% 2,066.04 份有限公司
洛阳分行
注:上表中剩余募集资金金额包括银行存款利息 218.61 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
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拟将“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予以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2,066.04 万元(以资金转
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本次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原因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后,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密切关注“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建设情况,经审慎论证评估,综合考虑市场环境变化,结合项目实际
情况、公司的业务布局,一方面,前期募集资金投入已购置的试验、检测、研发
软硬件设备已满足公司研发、检测等需要,基本实现了该项目原先规划的目的;
另一方面,上海研发中心的建立,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自主创新能力与核心竞争
力,未来公司仍会根据市场需求,适时以自有资金围绕产品研发进行投资建设。
本着谨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公司拟终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上述项
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四、本次拟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本次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剩余募集
资金 2,066.04 万元(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上述余额全部转出后,公司将适时办理相应募集资金专户注销事项。注
销完成后,公司就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
集资金监管协议亦将随之终止。
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是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以及当前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正常经
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募投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履行的相关审议和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综合
考虑市场环境变化,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公司的业务布局,经审慎评估,公司拟
终止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该项
目终止后将剩余募集资金 2,066.04 万元(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
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核,
监事会认为:本次拟终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方向,有利于支持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提高
募集资金的安全性和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资金成本,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议案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
限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
意见》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周波兴 胡杰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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