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运: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2-05 12:40:46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 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 2024-098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
                  免于发出要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批准认购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该事项涉及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陈永夫、金萍回避表决,具体内容如下:
  “宁波永泰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永泰投资”,系公司实际控
制人陈永夫、金萍夫妇控制的合伙企业)拟以现金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不超过
  本次发行前,陈永夫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2,000,000股股份,占发行前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31.50%(扣除截至2024年11月14日公司已经回购的2,270,700股股份,
下同),宁波永泰秦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永泰秦唐”)持有公司
秦唐持有公司6.45%的表决权。陈永夫先生及金萍女士合计控制公司的表决权数为
人陈永夫和金萍夫妇将合计持有公司48.82%的表决权。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将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之
“(三)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
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承诺3年
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的相关
规定,本次发行对象永泰投资已承诺本次发行中所取得的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
起3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之下不同主体之间转让的情形除外),
待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后,永泰投资及一致行动人可免于发出要约。
 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永泰运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