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 2024-100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
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断致力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规范公司运营,促使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鉴于公司拟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
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
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153号),要求公司对首发上市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等进行说明。
公司管理层对此高度重视,已经按照相关要求对关注函进行了逐项回复。详见
公司于2023年3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14)。
有限公司2023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4第78号),要求公司就问
询函相关事项作出书面说明。
公司管理层对此高度重视,已经按照相关要求对问询函进行了逐项回复。详见
公司于2024年6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3年年报问询函回
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永泰
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陈永夫、夏俊清、韩德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456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在
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
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1)。
公司收到上述《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将认真开展总结并按时报送整改报告,
不断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提高公司规
范运作水平,加强信息披露管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可持
续发展。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
施及整改情况的情形。
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