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ST 同洲 公告编号:2024-147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潮资讯网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年度经审计后的净利润(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9.3.1、9.3.3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4
年4月23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由于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及公司存
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
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9.8.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在2023年
年度报告披露后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831,498.50元,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临被交易所终止上市风险。
控股公司临时停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1)》《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
控股公司继续停产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35)》,本次停产事
项可能会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造成不利影响。
诉讼的投资者进一步增加,公司的相关预计负债也将会进一步增加,进而导致公
司的净资产进一步减少。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议案》,同意
终止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终止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事项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公司第一大股东袁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买受人丁肖立先生通知公司的《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成交确认书》,买
受人丁肖立先生竞得该拍卖标的物,并已向拍卖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支付全
部拍卖款项,尚未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等相关手续。如本次拍卖股份最终全部完成
过户,将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介绍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
交易日内(2024年12月2日、2024年12月3日、2024年12月4日)收盘价格涨幅偏
离值累计达到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
交易属于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和核实的相关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进行了关注和核实,现对有关关注和核实情况
说明如下:
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大事项。
持有的公司股份123,107,0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50%,占其所持公司股票总数
的100%)于2020年5月25日被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冻结期限自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议案》,同
意终止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终止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事项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在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控股公司临时停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1)》、《关于公司全资子公
司、控股公司继续停产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35)》,相关事
项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24年8月9日、2024年11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告编号:2024-148)》、《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150)》、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相关事项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在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
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政处罚决定书》(20212号),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
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公司已收到多名
投资者诉讼立案材料,法院对部分投资者诉讼案件已作出一审和二审判决,目前
已收到法律文书的诉讼案件,公司已经根据法院已判决案件的赔偿责任认定情况
计提了预计负债,如果后续提起诉讼的投资者进一步增加,公司的相关预计负债
也将会进一步增加。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议案》,同意
终止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终止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事项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
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831,498.50元,根据
《股票上市规则》9.3.12条的规定,若公司2024年年报披露后出现9.3.12条所列
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被交易所终止上市风险。
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公司第一大股东袁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买受人丁肖立先生通知公司的《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成交确认书》,买
受人丁肖立先生竞得该拍卖标的物,并已向拍卖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支付全部
拍卖款项,尚未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等相关手续。如本次拍卖股份最终全部完成过
户,将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
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
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